反对弑母男孩返校,然后呢?
(2018-12-12 19:10:11)
舒圣祥
湖南益阳12岁弑母男孩,因不满母亲管教,持刀将其杀害。事后还说:“我杀的是我妈又没杀别人,学校不可能不让我上学吧?”
目前,男孩已被释放,其亲属想把他送回学校继续上学,遭到了家长们的强烈反对。
是啊,一个杀人犯,谁能不怕呢?当这个标签,贴到任何人身上,都是十分可怕的,别人会很难接受他,哪怕他还只是一个孩子。
这个孩子的一生,注定将难以被社会接纳。就算他真的回到学校,也会被老师和同学孤立,只能像一个怪物一样存在。
因为年纪太小,没有刑事责任能力,弑母后,过几天就放出来了。法律如此保护未成年人,很多人觉得不妥,因为有的孩子简直就像恶魔。
这是真实的存在,但还有另一种更普遍的现实,那就是:谁都有过叛逆期,有过王八蛋的年纪。不能因为极端的个案,否定保护未成年人的必要。
12岁的孩子,究竟懂多少?从他的话语来看,他真的懂的很少,是一个内心完全没有爱的孩子,缺少基本的社会常识和法律意识。
像他那样,真的举刀弑母的孩子当然罕见,但在现实中,曾把“杀人”或“自杀”挂在嘴上的问题少年,其实很多。甚至就包括正在看这篇文章的你的少年时代。
“杀过人的人一定还会继续杀人”的推论,本身并不成立,但家长们的担忧依然有理。这是人之常情。
在网络调查“作为家长,能接受孩子同学有犯罪史吗?”中,绝大多数人都选了“不能”。谁也不愿一个杀人犯成为孩子的同学和校友,这是很正常的思维。
做坏事必须付出代价,此之谓公平。
但一个人做过什么,并不意味着他一定还会做,要不然,让犯人坐牢改造就没有意义;同样,一个人没做过什么,也不意味着他今后就不会做,那些长大后干坏事的人,只要读过书,就肯定有过同学。
从理性上说,对于一个12岁的孩子,似乎应该选择原谅。如果无法原谅,也该有些怜悯。但从情感上说,家长们真的很难做到。这没有任何好指责的。
只不过,表达完反对弑母男孩返校的态度,之后有没有继续去想一想:该拿这个男孩怎么办?
按照义务教育法,他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小小年纪已经这样,如果置之不管,这个孩子基本就废了,很难改造为人格健全的人。
以防他继续害人的理由剥夺他的受教育权,他长大后也许真的就会危害社会。
以该让他接受改造的名义不让他上学,可上学本身,也许就是最好的改造手段之一。
这似乎是个悖论。
很多人主张应该恢复少管所、劳教所,我是反对的。他们似乎忘了,那些被电疗的孩子的凄惨叫声,曾经让自己多么愤怒。还有戒网瘾机构的残忍,被精神病的恐怖。
坏东西就是坏东西,不该因为极端案件的出现,就瞬间改变看法。
深圳15个自闭症家庭入住公租房前,遭数百业主拉横幅抗议,称危及他人生命安全——这同样是2018年的一条新闻。
当时,很多人都站在同情自闭症家庭的立场,认为业主们做的过分;如今,多数人好像又转到了,必须孤立问题儿童的另一边。
当法律宣布他无罪时,多数人坚持认为他有罪;甚至觉得这个孩子不该生存,应该去死。——如果真的可以这样,那么集体的暴力就会流行。
只要多数人觉得某个人有可能危害社会,就可以去“消灭”他,至少是孤立他。
说到这里,我知道该挨骂了。其实,我根本不是什么“圣母婊“,也完全理解并认同大家的反对,只不过,想进一步试探着问一句:然后呢?
对这个孩子,该拿他怎么办?任其自生自灭,等他达到年纪再犯事,再依法收拾他不迟——然后说一句,“看,我当初猜的多准,他就是个危险分子嘛。”
说实话,我虽然问了“然后呢”,但我也没有答案。
也许,那些青少年政府组织(绝非少管所),或者是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公益组织与社会机构,可以尝试去帮帮这个已经失去亲人的悲惨家庭,去救救这个被魔鬼选中的孩子。
——万一还有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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