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圣祥
10月10日,@宁波高新公安发布了宁波高新区蓝庭花园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因邻居陈某家养狗常吠,影响其睡眠,多次交涉未果,心存怨恨。10日下午,王某某因狗吠再次上门与陈某家交涉,未果后返回自己家中取刀捅向陈某及其丈夫、女儿、母亲四人。目前,陈某一家三口抢救无效死亡,陈某母亲暂无生命危险。
因为邻居家的狗叫得太讨厌,就拿刀杀了邻居全家,如此毫无人性的疯狂暴力,可怕至极。试想一下,谁要摊上了这样变态的邻居,没准儿因为什么事情给得罪了,就得面临家破人亡的危险,该有多么恐怖。
奇诡的是,舆论关注的焦点,似乎并不是被残忍灭门的那一家,而是那个凶手——不是指责,不是怒斥,而是同情,而且理解。最常见的说辞是“估计是被逼疯了”。大家不把自己想象成被杀的邻居,而是想象成杀人的凶手,“设身处地”地为他吁叹,真是匪夷所思。
迎合这种情绪的文章很多,大家好像都在“高深”地“反思”,反思是什么把一个杀人犯给“逼疯”了,反思应该给他“一个说理的地方”,如此,才能“化解矛盾”、“邻里和谐”云云。文章大概只有这样写,才能被人点赞一句“难得一见的好文章”,因而自我感觉良好。
确实,养狗不好好养,不拴狗绳啦,四处大小便啦,狗吠扰民啦,都很令人讨厌。养狗人的素质需要提高,如果不能提高,就要通过地方立法等方式,强迫其提高。但我并不认为,狗吠影响睡眠,居然可以成为杀人全家的理由。正常人没有这么“被逼疯”的。
狗的问题归狗,人的问题归人。前几天有个视频,几个贵州男孩暴打一个可怜的女孩,大家都同情被打的女孩,都觉得那几个年轻男孩不是人;怎么到了这里,明明是一家惨遭灭门,反而杀人凶手值得被理解被同情了呢?就因为大家也受到小区噪音问题的困扰吗?
大家都这么“宽宏大量”,都这么“善解人意”,是要鼓励更多神经病,一有点邻里纠纷,或者一碰到小区噪音,就去拔刀相向吗?邻里之间有了点纠纷,居然杀人全家,这都不是疯子,那怎样算疯子?
你受够了小区噪音,不愿意有那种总搞出噪音的邻居,那我问你:你就愿意跟这种情绪一激动就丧失人性的家伙做邻居吗?邻居的狗吠你很烦,邻居动不动就杀人,你却一点不怕一点不烦?
警方通报中说“多次交涉未果,心存怨恨”;同时也强调“未曾向有关部门反映和报警”。很多人将不报警原因,想当然解释为“报警也没用”。既呼吁“给说理的地方”,又认可不报警私了,不是很矛盾吗?更何况,报警或许没用,杀人就能解决问题?
狗吠灭门案的背后,网上满是同情凶犯的论调,不仅很残忍,而且很可怕。大家固然痛恨小区噪音,痛恨不文明养狗,但是一码归一码,不能因为痛恨某种小恶,却因此原谅了可恶千万倍的大恶。此之谓,是非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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