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涂“涉毒家庭”是法盲式粗暴治理

喷涂“涉毒家庭”是法盲式粗暴治理
舒圣祥
一则网络消息称,“鳌江镇开展众剑行动,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组织镇村干部、派出所民警,对10户涉毒家庭房屋进行喷漆,以达到警示教育效果。”文章的作者是广东揭阳市惠来县鳌江镇禁毒办。惠来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称,上述喷漆行为是鳌江镇政府组织的,喷漆“涉毒家庭”的行为有得到当地村民的同意。
被喷漆的十个家庭来自五个村,均为涉及较大制贩毒案件的家庭。家里有人涉毒,已经是家庭的不幸和悲剧,在周围邻居和亲戚朋友眼中,难免成为异样的存在;这下倒好,政府部门“免费”再送一个喷漆,在房子上喷涂“涉毒家庭”昭告天下,生怕旁人不知道似的,有一股浓浓的示众味道。这让那些并未涉毒的无辜家人,今后怎么抬起头来做人呢?
地处粤东沿海的揭阳市惠来县,全县户籍人口140万人,但由于涉毒问题,2014年先后被国家禁毒委列为“毒情严峻重点关注地区”、“制毒严重通报警示地区”。惠来县禁毒委,因此将禁毒工作作为全县中心任务,开展众剑行动,也算是一种积极作为。问题是,下面跟着出剑的招式,有点剑走偏锋,甚至有点歪门邪道。
实在想不明白,在房子上喷涂“涉毒家庭”,究竟能有多大的警示作用?制贩毒是犯法的,严重的会被杀头,如此严重后果,尚且不能遏制某些人面对金钱诱惑铤而走险,你喷个“涉毒家庭”羞辱一番,未必就能有用?也许是,县里面安排搞禁毒行动,镇里面一时想不出什么具体的行动去落实,于是就有了这么一个歪点子,还发在自己的公众号里,当作政绩展示。
喷涂“涉毒家庭”,是一种法盲治理。因为这样做,明显侵犯了他人的权利。不是说当地村民同意了,你就可以去别人家乱喷东西,这种事情不能搞“多数人决定”。政府行动永远是“法无授权不可为”,哪一条法律可曾授权当地政府,如此羞辱村民?早就没有“连坐”的罚则,一人做事一人当。不能因为这家有人犯了法,所以就称其为“犯法家庭”。
喷涂“涉毒家庭”,更是一种粗暴治理。为了寻求所谓的警示教育效果,完全没有考虑到可能对他人造成的伤害。尤其是这些家庭里的未成年人,生活中已经难免受人歧视,这下基层政府也上门来“带头歧视”,对其身心健康岂能不造成影响?这种喷上去的红字,不是事后简单清除就能行的,对当事人造成的心理伤害,也许永远也洗不掉。
“一片墨黑的土地,一个血红的A字。”这是霍桑小说《红字》里的名句。某个官员一拍脑袋的头脑发热,对于当事人造成的伤害难以想象。“涉毒家庭”红字不仅需要马上清洗,造成的伤害也该得到应有赔偿。只有法律可以判定一个人的罪行,没有谁可以滥用权力实施侮辱。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书生香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