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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圣祥
新年伊始,历来是职场跳槽高峰期,集体跳槽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儿,越是竞争激烈的行业越是常见,跟随跳槽者看重的,是带头跳槽人的能力和人品。但是,医院里的医护人员集体跳槽,还真不多见,尤其是从三甲医院往二甲医院跳,尤其是还带着科室里几乎全部的病人。
这是现实版的飞越疯人院故事。贵阳贵航300医院发布声明称,大年初三,医院精神科主任杨绍雷和4名医师、7名护士未履行手续集体离岗;而科室65名患者中,有64名患者也在未办理出院(离院)手续的情况下,被该科室主任带离。
现实版飞越疯人院,动静闹得如此之大,原因有二:一是医疗系统相对而言人员流动不畅,集体跳槽事件较少;二是带着患者一起跳槽,就像带着客户资源跳槽一般,在道德上似有不妥。不妨逐一来谈。
先说医疗系统人员流动问题。越是人员流动顺畅的行业,越是竞争激烈的同时,也越是有发展活力。比如互联网行业,人们从来不觉得跳槽是个职业污点,相反,从来不想另谋高就或者自己创业的人,往往都不是行业中的真正人才。
医疗系统要搞活,就要让医疗人才可以自由流动,就要放开医生多点执业,通过市场激励的方式让医生都去钻研医术,而不是想办法搞关系进入一个大医院混日子。
贵航贵阳医院在声明中强调,要冻结杨绍雷等相关人员人事关系,包括薪酬及执业变更等。这事实上,或许正是杨绍雷医生及其团队,选择以过激方式集体跳槽的原因所在,因为借由正规途径心平气和地离开根本做不到。
不同意辞职、不同意流转人事档案、不同意变更医师执业注册点、扣留医生执业证书、不同意增加多点执业医院、需向医院支付巨额离职补偿金,凡此种种,几成常态。若非如此,也就不需要这般飞越疯人院了。
再说医生带着患者跳槽。这个在道德上,放在任何行业,确乎有些不妥。因为,你直接带走的是医院的生意,就像做销售的,带着客户资源直接跳槽到竞争对手那里。但是,道德这个东西,最好只用来克己,评价公共事件和他人,最应该讲的不是道德,而是法规。
也就是说,医生带着患者跳槽是否违法?首先,要看医院和医生签的合同里,是否有竞业禁止条款。如果有,那就按合同来,该怎么赔怎么赔;如果没有,对不起,扯不上道德的大旗。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要看转院行为是否获得患者及其家属的知情同意。这么多的患者集体转院,很难想象是在家属不知情不同意情况下的医生私自胡作非为。恰恰相反,患者愿意跟随医生换个医院,一方面可能的确是另一家医院的环境和条件更好,另一方面也说明他们更愿意相信自己的医生,而不是医院。
谁说医患关系只有不和谐,现实版飞越疯人院,就是一幅医患和谐的画面。能够获得患者及其家属认可的医生,大抵不会是一个十足的混蛋。这就是为什么人们更愿意站在跳槽医生这一边的原因。
现实版飞越疯人院,飞越的是僵化的人员流通体制。因为所谓规矩僵硬一片,所以只能略显疯狂。不要一厢情愿地设想,医生原本可以怎样怎样,而不必这样这样。你以为人家傻,其实只是自己不懂而已。
医生的自由流动自由执业,不仅会促进行业的良性竞争,给医生带来更多的收入,也会给患者带来更多的好处。医改真正的着力点,也许不是作为既得利益组织的医院系统,而是作为未得利益个体的医护人员,激发他们的最大能动性,给予他们更多的选择自由和改变空间。
如果要问这件事对我们有什么启发,那我们得想想,自己是否也正困在一座疯人院里?有没有飞越的可能?只要成本可控可承担,疯狂一把也无妨。
文/舒圣祥(微信公众号:书生香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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