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0万买70万卖背后有啥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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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万70万趸船武汉江滩整治 |
舒圣祥(微信公众号:书生香评)
1400万元回购的设备只拍出70万元,差价高达19倍!近日,武汉市武昌区整治非法码头,决定对13个非法码头、9个砂场、4个渣土场进行全部取缔和清理。通过测量、评估和审计,对9家民营非法砂场老板共补偿1200万元。由于砂场老板的趸船无法迁移,政府出资花1400万元回购了19艘趸船和7个浮吊。考虑这些趸船无法迁移,也无法使用,还要雇人看管,政府于是公开拍卖,起拍价是67万元,最终以70万元成交。
左手1400万元买进,右手70万元卖出,股市再怎么暴跌,只要配资比例不是太高,大概也不至于亏的这么惨。再家大业大的富豪之家,恐怕也经不起“败家子”这么折腾。不客气地说,这明摆着就是烧钱。当然,政府部门本来不应该做买卖,更不应该以营利为目的。这桩买卖亏的这么惨,到底是因为缺少买卖经验,还是因为利益输送,暂且不得而知,但至少说明官员“做生意”的确很低效。
我注意到,在相关报道中,这些民营沙场被冠以“非法”之名,因“国家及省市文件精神”而必须取缔。这里需要厘清的是,这些沙场真的非法吗?如果非法,为何之前一直未被严格执法?如果非法,又为何会有补偿?比如强拆违建,好像是没有补偿的。最搞不明白的是,补偿的1200万到底补偿的是什么,为什么还要额外高价回购趸船和设备?如果说1200万补偿是明补,1400万回购是否暗补?
公众对于高达19倍的价差很愤怒,可事实上这不菲的价差,很可能只是突破既定政策的“变通做法”,目的是要让江滩整治的规定任务,在很短的时间内高效完成。换言之,江滩整治在官员政绩簿上的高效,是以变相撒钱的低效作为代价的。如果是正常的执法行为,那么在1200万补偿之外,这些趸船和设备根本不该由政府部门来回购。相反,那是沙场老板的私人财产,如何处置以及能卖多少钱都是其私事,没必要由政府部门买了然后再卖。
政府部门自身用不着也无法用于提供公共服务的趸船和设备,居然也能成为政府回购的标的!相比1300多万元瞬间消失的价差,我以为这才是真正的问题所在。其本质是:政府回购的滥用,以及政府回购名义下赤裸裸的利益输送与疯狂烧钱。我很想知道,当地回购这批趸船和设备的依据是什么?莫名其妙一句“砂场老板的趸船无法迁移”可以成为政府回购的理由吗?如果这个理由成立,市场上有问题的商品,是否都该由政府部门包圆儿?
事实上,因为“财大气粗”,某些地方政府确实常有这样的想法。比如去年,房地产去库存目标完成不理想,很多地方就想到了由政府出钱来回购商品房,然后以保障房的形式供给。很多人觉得没问题,甚至称赞一石二鸟。可是,这个一进一出的价差何止19倍呢?那些财富取之于纳税人,用之于谁了?是那些住保障房的人吗?这难道不是政府部门对房产商赤裸裸的利益输送?能把房子卖给政府并且卖个好价钱的,怎么可能完全排除权钱交易?
所以,真问题不是1300多万元在一进一出之间打了水漂,而是政府回购制度的缺少约束和严重滥用,甚至已经成了一个筐,想达成什么政绩目标,都可以借此往里装。
2016.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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