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官”与“老百姓”
(2014-02-13 19:08:47)
标签:
杂谈 |
“父母官”与“老百姓”
舒圣祥
“我特别反感一些人把县级以上的干部称作父母官。我走了世界183个国家深刻地感觉到,这个世界上最重要人的就是老百姓,老百姓才是我们所有人的衣食父母。”在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名誉会长李肇星首部外事回忆录——《说不尽的外交》读者交流会上,这位新中国第九任外交部部长如是说。(2月11日《中国经济周刊》)
毋庸讳言,所谓“父母官”的叫法,是封建等级社会遗留下来的官本位思想的体现。在现代政治文明里,没有“父母官”,只有“人民公仆”;官员说白了就是纳税人请来的公共服务者,而不是高人一等的治人者。前任外交部长李肇星向来快人快语,其对“父母官”叫法的反感,其实就是对高高在上的官僚主义的反感。
时至今日,仍然有很多的官员以“父母官”自居,动辄颐指气使言出法随,不仅非常把自己当回事,而且长期生活在飘飘然的良好感觉之中,就和电影《私人订制》中讽刺的一模一样。当下,我们要“反四风”,要转变工作作风,要提高服务意识,就是要打掉某些官员头脑中的“父母官”意识,使其重新归位到服务公众的角色定位之中。我们的社会不需要“青天”,也不需要“父母官”,需要的是勤政尽责的公共服务者。
“老百姓才是我们所有人的衣食父母”,李肇星先生所要表达的意思,当然谁都能懂;但是说实话,一边反感“父母官”,一边又称纳税人为“老百姓”,总归有点怪怪的。某种意义上,“父母官”与“老百姓”难道不是同一语境下正好相对的两个概念吗?正因为有人被称作“老百姓”,所以当官的才会是“父母官”;要消除官员对自己的“父母官”意识,首先要消除对公民的“老百姓”意识。
说实话,相比“父母官”的叫法,我更反感“老百姓”的称谓;前者毕竟叫的越来越少了,后者却仍旧铺天盖地。这些年,我所有的文章中一直在避免使用“老百姓”这个词,但这并不妨碍这个词依旧成为我们社会的主流词汇。不仅官员如此称呼公民,公民自身也经常如此自称,好像这是一个很好听的词,完全不觉着公民身份被矮化,不觉着这是一个带有浓重封建色彩的侮辱性称谓。
作家张抗抗有一篇名为《我是公民》的文章,其中写道:迄今为止,仍然有太多的人,沿袭使用“百姓”这个可疑的称谓。动辄自称“咱们老百姓”如何如何。岂不知,“百姓”即百家之姓,是从属专制帝王、没有独立人格而又互不相干的散漫人群。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公民”这一法律身份被宪法确立,我们就不再是老百姓,不再是封建时代的“黎民百姓”,而是享有公民权的独立个体。
我们是有名有姓的公民,而不是没有独立人格的“老百姓”。事实上,在港澳台地区,很少听到“老百姓”这样的称谓,而更多被称作公民、纳税人、公众、民众、市民等等。“老百姓”这个称谓应该尽快退出我们的话语平台,这不是咬文嚼字的矫情,而是公民权利的觉醒。只有当公民的主体地位被确立,“百姓”真正转变为“公民”,憧憬中的公民社会才会向我们走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