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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比轩要小。他那天来见我时,穿着灰色背心,一双灵活的眼睛眨巴眨巴着。我买了西瓜和绿豆沙,请他消暑。办公室里的空调不怎么制冷,他注意力有点不集中,听我说话的机会并不多。后来,为了让他在我身边多呆一会儿,我哄他坐在我电脑前看成龙的《神话》,哪知难产,下载没有成功。后来,他还是回家了。从电话里得知他竟然很喜欢我,真是受宠若惊。
轩有点害羞。昨天和他在二七路附近的一家餐厅吃饭,他坐我对面。菜很丰盛,我们还喝了啤酒,轩看来是沾不得酒的,鼻子附近的潮红像扇面张开。味道真的不错,我们共同举杯祝福。快吃完的时候,轩要买单,准备起身叫服务员的样子。我说:别起身,你现在是上帝。可他犹豫再三,还是鼓起十二分勇气去叫服务员。我又说:别忘了要发票。你知道为什么吗?他回答说:可以留起来当作证据,以防万一食物中毒什么的。我说:你警惕性很高,不过,这是一个方面。我觉得我们每个公民都要有爱国意识,索要发票就能为国家增加税收。每当我看到人们不屑一顾麦当劳餐厅里请主动索要发票的告示时,心里就很不是滋味。因为,几乎没有人索要发票。轩深有同感的样子。看到菜还剩很多,我说:还吃点吧。他摇摇头。我说:每当看到浪费,我就心如刀绞。他便笑了。我继续说:我也饱了,但我还准备吃点,因为,这也是对别人劳动的一种尊重。他终于举起了筷子,吃得很有滋味。走出餐厅,黑泥湖已是一片灯火通明。晚上,我睡在轩隔壁的房间里,看了几页书,沉沉睡去。第二天,睁开眼,发现轩已经在客厅看电视了。早餐后,我说想和轩一起照张合影,他一听,忙去房里给自己裸露的上身套了件T恤。窗前,能感受到透进来的阳光,我搂着轩,照了照片。离开他家前,我对轩说如果有什么事或委屈就给我电话,他点点头。轩也很喜欢我,当然,这句话也是后来听人说的。
对了,祝和轩他俩还真有共同点:都是毕业生。祝,这个夏天幼儿园毕业,马上要读小学一年级;而轩呢,刚刚结束中考,即将迈入高中大门。当然,祝是他妈妈把他牵到我学校后我们才认识的,而轩呢,因为要庆贺初中毕业,他妈妈请我吃饭,谁叫他妈妈是我的朋友呢?她和她老公就坐在我们旁边,也是面对面。一张四四方方的桌子,只能这么坐了。
我的两个小男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