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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口烟,蹲五天!

(2009-08-31 17:16:46)
标签:

抽烟

火灾

老汉

金海洋

拘留

杂谈

分类: 墙角视界

抽烟拘留需要常规化

  抽口烟,蹲五天,不管你信不信,这事还就真发生了。重庆一老汉在朝天门金海洋商场一角落吸烟时被执法人员发现,并被拘留5天,成为重庆市公共场所吸烟被拘第一人。(重庆晚报 8月31日)

  同样,这次网友们也热烈的讨论了起来,大部分人都认为是处罚过重。不过,我很自然地就想到了前段时间开始的专项整治“醉驾”活动,为什么网友对这两者的态度几乎截然相反?认真说起来,吸烟的危害不一定小于“醉驾”。它不仅对吸烟者本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妨碍,还导致其他人被动吸烟,对他们的身体造成危害。另外,据《中国消防年鉴》统计,有7.7%的火灾是吸烟引起的,该商场曾经就发生过一次由烟头引起的火灾,造成上亿元损失。
  这里面有个问题是,“醉驾”引起的交通事故是直接的,可依被直接量化的,并且大部分“醉驾”非富即贵,很容易引起人们的警醒和重视。吸烟所造成的社会危害大多是间接地,而且并不容易被统计出来,后果也不会直接体现出来。另外,烟民为数众多而且涉及到社会各个阶层,大部分网友对这样的结果都会有兔死狐悲之感。
  对吸烟者的重罚是有法可依的,《消防法》规定,在有火灾危险场所吸烟,可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可处5天以下的拘留。公安部8月20日下文要求,为确保60周年国庆安全,严令全国公安机关非常时期采取非常手段,对消防违法行为实施“六个一律”,其中就明确规定“对在有火灾危险场所吸烟者,一律拘留5日”。问题是,作为非常时期的非常手段如何来落实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在今后会不会依旧严格执行也需要相关部门来仔细考虑。在记者的采访中,就有许多人依然在该商场吸烟,我们的网友也就把找老汉被拘归纳为“他运气不好”。
  只为了消防而不是为人民健康来禁烟,这是个很搞笑的问题。如果消防部门在其发布的八大重点禁烟场所认真排查,严格执法的话,那么会有多少人被拘留?我不敢想这个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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