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香港主板上市
(2010-03-19 11:2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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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香港上市(一)
到香港主板上市
 
 
 
2000年以后的香港证券市场是亚太地区最重要的金融中心之一,而且正在成长为一个
全球化的证券市场。香港证券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是股票市场,并有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之分。
截至到2007 年 3 月 10 日,共有260家中国企业在香港主板市场上市,共有66家中国企业在香港创业板市场上市。
 
一、香港主板上市的程序
 
表 
 
日数H-25 
·缴纳首次上市费的全数H—25作上市排期申请
·较完备的招股章程草稿及上市时间表初稿
·所要求的营业记录期间前2年的经审计账目副本
·有关发行人于上市后的关联交易建议的书面陈述
 
H-20 
·所要求的营业记录尚余期间的账目及账目调整表草稿
·公司章程大纲及细则、备忘录或同等文件的初稿
·发行人与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之间,以及发行人与其保荐人之间的合约初稿(只适用于H股)
 
H-15 
·盈利预测的备忘录初稿
·董事/监事者正式签署、按附录五B/H/I表格的形式填具有关其他任何业务的正式声明及承诺书
 
H-10 
·《公司条例》规定的附件文件提交
·正式上市通告的初稿
·认购证券的申请表格初稿
·证券的所有权文件或证书的初稿
·有关发行人正式注册成立及其法人地位问题的法律意见书副本(只适用于H股)
 
H-4 
包括正式签署的《上市协议》在内的有关文件的最后定稿
上市科推荐或拒绝申请 
 
H 
·依据《公司条例》将招股章程注册
·向联交所提交所需的正式文件
 
发行招股书及上市通告
证券开始买卖
足营业日(即联交所开市进行证券买卖的日子)
 
二、境内企业申请香港主板上市条件(H股形式)
 
1.符合我国有关境外上市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筹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及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
3.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并有增长潜力,按合理预期市盈率计算,筹资额不少于5000万美元;
1. 
5.上市后分红派息有可靠的外汇来源,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
2. 
 
三、香港交易所主板对申请上市公司的基本要求
 
下面为股本证券在主板上市所必须具备的先决条件:
1. 
券的发行人(投资公司除外)一般不会被视为适宜上市。
2. 
段期间,最近一年的股东应占溢利不得少于2000万港元;再之前两年累计的股东应占溢利不得低于3000万港元。
3. 
市值不得少于5000万港元。
4.确保上市证券有一公开市场:
(1)任何类别的上市证券任何时候均须有25%为公众人士所持有。若发行人上市时的
预计市值逾40亿港元,公众人士所持有的比率可降低至10%。
(2)如为新类别的证券上市,每发行100万港元的证券一般须有不少于3名的股东,而
股东数目最少为100名。
5.申请人必须作出一切所需安排,使其证券符合香港市场交易及结算所规定的资格条
件,在其中央结算系统寄存、交收及结算。以上只概述香港交易所对上市申请人的一些基本要求。对于基建工程公司、矿务公司、海外发行人及一些内地发行人申请上市,交易所另有特别或附加的上市要求,详情请参阅《证券上市规则》,并以《证券上市规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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