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业板上市
(2010-03-19 11: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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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 |
境内上市(十一)
在创业板上市
王方剑
国内创业板,是谋划上市的国内连锁企业的最新现实选择。
2007年8月22日,《创业板发行上市管理办法(草案)》获得国务院批准;2010年10月,正式推出创业板,筹划十年之久的创业板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青睐连锁企业
创业板前期审核发行的上市企业成批量化:第一批有28家企业上市,在这些企业中有3家连锁企业吸引了人们的目光。
创业板市场,也称二板市场或第二交易系统,是与现有证券市场即第一板或主板市场相对应的概念,是指在主板之外为中小型高成长企业、高科技企业和新兴公司的发展提供便利的融资途径,旨在支持那些一时不符合主板上市要求但又有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并为风险资本提供有效的退出渠道的一个新市场。
对于创业板的上市条件,除了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人民币以外,净利润等财务指标将会适当降低。创业板新确定的标准,即上创业板的公司要求连续两年赢利,且最近两年净利润之和超过2000万。
事实上,2010年10月正式开板的创业板在此之前曾经明确提出过“两高”、“五新”的标准,即具有高科技、高成长、新经济、新服务(包括连锁商业和连锁服务业)、新能源、新材料和新农业特征的创业企业将成为创业板重点发展的对象。在证券市场的上市标准中,首次针对连锁经营这种经营模式提出一个标准,作为一类企业,国内的创业板还是第一次。
由此,创业板的定位已经比较明确,“定位于服务创新型企业,重点支持自主创新、农业产业化和具有区域特色的企业”。
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的关系
中小企业板,是在现行法律法规不变,发行上市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的一个运行独立、监察独立、代码独立、指数独立的板块;重点为主业突出、具有成长性和科技含量的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平台,是解决中小企业发展“瓶颈”的重要探索。
创业板与中小企业板不同,创业板的进入门槛较低,上市条件较为宽松。同时,中小企业板的运作采取非独立的附属市场模式,也称一所两板平行制,即中小企业板附属于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作为深交所的补充,与深交所组合在一起共同运作,拥有共同的组织管理系统和交易系统。而我国今后设立的创业板,其运作将采取独立模式,即创业板与主板市场——上交所分别独立运作,拥有独立的组织管理系统和交易系统,采用不同的上市标准和监管标准。
中小板和创业板的一大区别是门槛高低程度的不同。创业板拟上市企业的门槛要大大低于中小板的三年累计净利润和销售额分别不低于3000万元和3亿元的要求。(详见下表)
表
板块 |
总股本 |
发行人关键门槛 |
创业板 |
IPO后总股本不得少于3000万元 |
·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 ·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
(无“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的有关规定) |
主板、 中小板 |
|
·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
注:上表国内创业板的上市条件为暂行管理办法。
目前,深交所对中小板、创业板以及三板等各层次交易板块之间的转板已形成较明确思路。
(本文作者现任职于国内一家投资公司管理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