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辱母杀人案”判无期缺失了正义?

(2017-03-27 13:21:18)

“辱母杀人案”判无期缺失了正义?

最近,“辱母杀人案”在媒体和社会上闹的沸沸扬扬,多个部门为此案件发声,社会各界的评论四起。对于欢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以及警察在处理过程中是否存渎职等问题进行质疑!3月26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通报,于欢故意伤害案由聊城市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宣判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洪章、许喜灵、李新新等人和被告人于欢不服一审判决,分别提出上诉。
对于这样的判决,很多人愤怒了,有网友让我谈一谈有何看法,在这里我想说的是,对于世上任何一个人来说,忍耐的限度是有限的,俗话说“狗急了还跳墙”更何况人乎!当一个人在遭受极大凌辱而做出反抗,那是维护自己正当的权利。而在这起“辱母杀人案”件,于欢看到自己的母亲被催债人当众极大的污辱,被逼无奈做出反抗。这是一个有血性的人正常反应!
如果说,于欢看到母亲被人极大侮辱,而不理不睬,那真的是太可怕!可能在律法上,于欢杀人犯法了,但他为何会犯法呢?是什么原因犯法呢?为何于欢被判无期会引起这么大的轰动呢?这里面关系到个人的荣辱,尊严,还有孝道的问题。我不知道,如果于欢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母亲被辱,而无动于衷,可能这样的血案不会发生,但他绝对是冷血的。对于一个民族和国家来说,这样的人多了,那便是非常可怕的。因此,在对于欢案,不能仅仅看到他杀人,而更要理清他为什么会杀人。所以从事情的经过来看,于欢杀人是正当自卫,而今被判无期,显然是太重。因为换成任何一个有血性的人都会像于欢这样做,这是人性的自我保护!而今这样的判决会助长恶人的威风,而会让社会正义慢慢丧失,个人的血性也会逐渐消失,助长了歪风,对民众将是无穷的危害!
其实,在事情的过程中,当地处事民警有很大的责任,在于欢母亲受辱时,他们是有义务解救出来,但民警并没有这样做,让这件事情恶化。因此,这种不作为的做法,会让民众感觉不到安全感!无形之中助长了社会的邪气。一个人不管是执法者,还是管法者,任何事件的发生,都要换位思考,如果这位被辱的母亲是审判者法官,他还觉得自己有罪吗?
一个正常的社会,应该是匡扶正义,让邪恶力量无法生存,这样的社会,民众才会感到安居乐业;反之,如果一个社会执法者不作为,让民众无安全感,当他们受辱的时候,不闻不问,冰冷的对待,这样的执法还有脸说为人民服务吗?因此,在这个事件中,在惩罚辱母者的凶犯同时,更应该要对民警不作为,渎职罪承担起责任,让他们知道这样干是不对的。否则,这次轻放,轻罚,那么下次依然还会出现这样的悲剧来!
其实,我们现今中国,不管是从“辱母杀人案”还是其它一些比较突出的恶性事件,之所以引起社会舆论的关注,那是大家对社会正义的一种渴望,因为一个文明社会是抛弃歪风邪气,匡扶社会正义,如果正义消亡,那么邪恶势力必定会成为社会的主流,这样子一来,社会就乱套了。文明又从何谈起呀!所以,对“辱母杀人案”来讲,执法者不能光看结果而下定论,更应该看看过程是如何发生,否则糊乱判决,就会让正义消亡,邪气横生了。


微信公众号:zhpbktj

“辱母杀人案”判无期缺失了正义?

“辱母杀人案”判无期缺失了正义?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