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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盛和夫经营十二条之八——燃烧的斗魂

(2020-02-18 21:50:10)
标签:

制度建设

制度流程建设

分类: 阿米巴经营

第八,燃烧的斗魂——经营需要强烈的斗争心,其程度不亚于任何格斗。

我认为格斗场上所需要的斗魂,经营者也必不可少。脾气太好,架都没有吵过的人,你应该把社长的位置让给有斗争心的人。不管说的多么好听,经营毕竟是企业之间的激烈竞争。经营者如果缺少斗魂,不能为保护员工而发挥昂扬的斗志,将必败无疑。

另外,随着企业的成长发展,黑社会的势力往往会来插手,这时为了保护企业不受侵害,就需要格斗一样的斗魂,需要压倒敌手大无畏的气魄。但是,所谓斗魂不是粗野,并不是暴力,而是母亲保卫孩子时的不顾一切的勇气。当鹰袭击幼鸟时,鹰奋不顾身保护自己的孩子,不顾自身的危险把敌人引向自己。为了救自己的孩子,即使是小动物的母鸟也会突然表现出惊人的勇气和不可思议的斗魂。

经营者在履行使命的时候,少不了这样的斗魂。平时柔弱不会吵架,看不出有什么斗魂,但是作为经营者,为了保护广大员工,一旦面临危机,立即挺身而出。没有这种气概,经营者就不可能获得员工们的由衷信赖,这种英勇气概,来自强烈的责任感,无论如何也要保护企业,保护员工,这种责任心使经营者勇敢而且坚定。

现在的日本,抗御外敌保护企业、员工的经营者越来越少,相反,只知明哲保身的企业却很多。我们看到,大公司以及银行这样有巨大影响力的企业,发生了丑闻之后,经营者往往推卸责任,却让部下引咎辞职。我认为,这是领导人选错了,挑选的经营者不能只看能力,应该有斗魂,有斗魂,就是保护企业、保护员工,哪怕粉身碎骨也在所不辞的人,选作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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