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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太寿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的税务处理

(2009-05-21 00: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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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佣金

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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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太寿

财经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的税务处理

(作者:北京福泰税务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税收学博士肖太寿    

   为了规范企业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在税前的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3月19日颁发了《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该通知对企业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在税前扣除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一、手续费及佣金的概念与范围

(一)手续费的概念与范围

手续费是为代理他人办理有关事项,所收取的一种劳务补偿;或对委托人来讲,是属于因他人代为办理有关事项,而支付的相应报酬。如:证券交易手续费、代办机票手续费、代扣代缴费用手续费、国债代办手续费等等。从纳税角度来讲,经营者收取的各种代办手续费应作为应税收入,交纳营业税;扣除相关费用后的所得额,还须交纳企业所得税。另外有一种情况,就是为税务部门实施代扣代缴税金任务,所取得的代扣代缴手续费,属于免税收入,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和其他税金。

手续费的概念没有固定或者完整的表述,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概述、不同的标准、有不同收取的范围。如保险业手续费是指每张保险单平均承担的保险公司营业费用、佣金以及保险公司对该保单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所收取的三项费用之和。证券交易手续费,是指投资者在做不同证券产品交易时所需缴纳的费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69号)中规定,代理手续费是指企业向受其委托,并在其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保险代理人支付的费用。

(二)佣金概念与范围

佣金是商业活动中的一种劳务报酬,是具有独立地位和经营资格的中间人在商业活动中为他人提供服务所得到的报酬。佣金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佣金是商业活动中中间人所得的劳务报酬。2、经营者给予佣金必须以明示的方式,给予和接受佣金的,都必须如实入帐。

不同行业的佣金有不同的具体表述,收取范围也不尽相同。如证券佣金是指佣金是指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成交之后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券商的费用。此项费用一般由券商的经纪佣金、证券交易所交易经手费及管理机构的监管费等构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69号)指出,佣金是指公司向专门推销寿险业务的个人代理人支付的费用。

二、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的条件

(一)企业实际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

(二)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相关的手续费及佣金;

(三)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

(四)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单位或个人应该具有“中介服务”的经营范围以及中介服务资格证书;

(五)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单位或个人,不包括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

(六)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形式,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不得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

(七)企业应当如实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当年手续费及佣金计算分配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并依法取得合法真实凭证。

从上述可见,凡是一般企业实际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未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均不得税前扣除。

三、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的限额及扣除标准的计算依据

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一)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二)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四、手续费及佣金税前扣除的要求

(一)企业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

(二)企业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直接冲减服务协议或合同金额,并如实入账。

五、手续费及佣金不得税前扣除的情形

(一)企业已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应当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二)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也就是说,对于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是一致的,即均不得计入成本费用,应该在企业的“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中列支。

按照证券法相关法规的规范,企业的有价证券分权益性证券与债务性证券两大类。

第一类,权益性证券(Equitysecurities)持有此类证券,就代表您拥有证券标的物的财产所有权。例如您买进工商银行股票,就代表您持有工商银行全部财产的一部持分权益。又如您持有××基金,就代表您持有该基金全部财产的一部持分权益。这里说的是持分权益,就是跟其他股东或基金受益人,分别共有(简非公同共有)该股份有限公司或该基金的全部财产。

第二类,债务性证券(Debtsecurities)持有此类证券,就代表您拥有对证券发行人的债权。发行人是您的债务人。例如您买进国债,就代表您拥有对国家的债权。如果您买进某银行发行的定存单,也代表您拥有对该银行的债务求偿权。

从上述可见,企业发行股票等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而发行企业债权等债务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税收学博士、财税培训师肖太寿简历

 

 

一、教育背景

肖太寿,税收学博士,注册税务师和经济师,男,1972年10月出生,先后就读于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学、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先后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和经济学博士学位。在国家公开刊物发表论文60多篇。出版的书籍

 

二、工作经历

曾经在江西蓝天职业学院从事会计教学工作多年,现担任北京市福泰税务事事务所执行主任,具有较深的财政学、会计学、税务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税收筹划实践经验,兼任北京中财金源技术研究院高级顾问。北京中财瑞铭管理咨询公司高级研究员。为各级税务机关干部培训班和各地财务经理培训班作过专门培训演讲,先后在南昌、长沙、沈阳、南京、天津、济南、贵阳和广东顺德主讲过:海外投资的税收筹划技巧;会计报表的诊断分析与12种粉饰技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纳税调整案例分析;新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下的纳税调整技巧及例解;“三大”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技及案例分析;增值税转型与企业所得税的政策解析及纳税筹划技巧等专题。是新一代的财税实践派培训专家。为税务机关及企业财务人员举办过数百场讲座,培训学员数万人次。每年为企业筹划节约税收支出均可达千万余元。

 

三、擅长领域

 

财税疑难问题处理、税收筹划、税收风险识别与防范,税务稽查应对技巧、财务报表分析、企业成本控制。

 

四、主讲课程

 

《现代企业避税技巧》(在各类EMBA、MBA、总裁、财务总监培训班及公开课主讲课程)、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培训、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税法二》培训、《所得税纳税筹划技巧》、《流转税纳税筹划技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培训》、《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技巧》、《工业企业纳税筹划技巧》、《商业企业纳税筹划技巧》、《服务企业纳税筹划技巧》、《高新技术企业纳税筹划技巧》、《企业财务报表分析》、《财务报表的粉饰与甄别》、《企业财务风险防范》、《环保行业税收政策及纳税筹划》、《文化产业税收政策分析及纳税筹划技巧》、《企业常见涉税争议热点与风险规避技巧》、《税务稽查风险规避及应对技巧》。

 

五、联系方式;1580154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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