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多么让人向往和迷恋的节日:情人节。我们这些光棍儿都准备来一次集体狂欢,喝醉了我们就骂最脏的话,想着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说最脏的话,或者东摇西晃地走上街头,调戏过路的漂亮妞儿,买好多的巧克力和玫瑰花胡乱地送,或者大喊大叫地推翻路边停放的汽车,招来警察温热的手与冰凉的手拷,这对我们这些光棍儿来说算不了什么,在情人节这天闹出点事儿来总比一个人孤独地喝闷酒要好得多。
只有我在心里头不这么想,我渴望能与我心仪的姑娘唱一首情歌,就那首《夫妻双双把家还》。那是一个神话,一个美丽的神话,但我更相信那是一个现实。我不想做一个孤独者,在这个世界上最可怜的人就是孤独者,虽然没有人愿意让自己可怜,但这个世界上还是有很多孤独的人。大家都怂勇让我在晚上深情地唱一曲,而他们在我唱的过程中作鬼哭狼嚎状,我确实不愿意唱,或者说我永远都不想唱歌了,这并不是因为我的演唱水平差,绝对不是这样,或者由于我唱得太好会惹更多的人生忌妒之心,都不是。<BR>
那是几年前的一个让人迷醉的情人节,在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碰到了一个心仪的姑娘,我不敢说是那个姑娘太漂亮、太有气质而打动了我,还是我的歌,不,是我的嗓子被她的嗓子打动了。但这是多么难得的一对嗓子呀,有点相见恨晚和惺惺相惜的感觉。我刚一唱出声,就发现她的眼里闪着泪花,我想这绝不是因为我太深情、我唱得太过用情的缘故,而是她为了等待这样一个嗓子已经好多年了,准确地说她的嗓子孤独了很久了,就像快绝了迹的鸟儿突然找到了同类那样。
我起先并没有在意,也没有细想她因何而变得这样激动,甚至我听到了她的嗓子咕咕的哽咽声。等我唱完后,她主动要同我合唱一曲,她是那么大胆,大胆地让我不敢相信甚至有些吃惊,这让我有些想入非非。我有些胆怯别人的目光和表情,但我发现她似乎没有任何顾忌,有些如梦如幻,孤注一掷的忘我状态,这让我更加胆怯。与此同时,我心里头却有十二分的激动和兴奋。对我这个光棍儿而言,能被异性这样追捧是多么不容易的事,尽管也许这是她嗓子对我的嗓子的一种倾慕,但在她没有唱歌之前,我是无法确定这其中的原委的,只有当她急切地一出声,唱了一句树上的鸟儿成双对,我就明白了她并非对我有意,但我还是突然间喜欢上了她,喜欢一个人是多么难以捉摸的事啊,就在一念之间,她就占据了我的整个儿心。
可是让我沮丧的是我对这个歌儿并不熟悉,我只会唱一两句,虽然我非常喜欢黄梅戏的唱腔,但我确实不熟悉这首情歌,因为我似乎从来没有这方面的奢望,毕竟我是个穷光蛋,有哪一个女子会对我投来爱慕的目光呢?
我别扭极了,只是强打精神唱了两句,我有些激动,几次三番、几次三番地唱那两句,而她也似乎有些激动,一时将非常熟悉的歌唱得有些糟糕,也忘了歌词,这让我们两个人都显得尴尬。在那么多人的面前,可以看得出我们有些紧张,不,是太激动的缘故。真是不争气极了,即使这样我也发现她并不觉得太遗憾,毕竟对她的嗓子而言是个安慰,这关键在认知,归属感的认知,至于配合的成功与好坏似乎是次要的,当然,多少是有些遗憾的。
这个邂逅过去好几年了,我也不知她叫什么名字、做什么工作、她的电话、通信地址,通通都不知道,当时似乎因为什么事就突然各自散了,至今也再没有相遇,真如梦一样的。这又是一个情人节,我为什么突然这样怀念她,而为了她的嗓子再也不打算唱歌了呢?
我想即使再次相遇,她的嗓子还会如此热切吗,我还会怦然心动吗?即使配合地更加成功,得到更多的掌声,也不会让我感到满意的,这将是一个永久的遗憾,有多少个情人节也无法弥补这个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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