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学一至四年级是在村子里一个叫菜籽店的破庙里上完的,一年级时,我与其它同学一样拎着自家的小板凳,将一条横担在两个土墩上的木板作为书桌,开始接受启蒙教育。我清楚地记得我的第一位老师叫张宏伟,他是一个十分严肃而有憨厚老实的庄稼汉,他是民办教师,是从村里有点知识的人里选出来的,既教我们语文又教数学。记得当时我只有语文的兴趣,而对数学十分地模糊,连那些简单的应用题都不知所以然,每次交数学作业,数学应用题就变成了语文的抄写,就这样,张老师每次都能给我打满分,而且还表扬我字写得好。大约是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始吧,我对数学才恍然大悟,竟然一通百通,奇迹般地成绩排在了全班第一名。二年级时仍是张老师教我们,那时学校太穷,教室几乎没有一片窗玻璃,冬天时大家用硬纸板或白纸当玻璃抵御风寒,记忆中那时的天特冷,每年冬天都会落一层厚厚的雪,每每就有凛冽的北风撕破窗纸卷进来,教室里瞬间就变成了冰窖,同学们个个冻得脸色发紫,即是围着土坯垒起的火炉仍无济于事,尤其当风雪交加的时候,情况就更糟,满教室里雪沫乱飞。由于家穷,我身上的衣服非常单薄,冻得牙咯咯地响个不停,不时地背过身去烤脊背。每每遇到这样的鬼天气,张老师便叫我们轮流上前烤火,或者停下课来,叫我们在教室里跺脚跳一跳,但我们还是喊冷,教室里不时地有牙齿咯咯地响声,看到我们实在坚持不住,常常他一声令下,就让我们带上书本就去了他的办公室念书,当然这事是冒着被校长批评的风险而进行的。其实他的办公室原是庙里的一间柴草屋,狭小破旧,但经过他的表糊装饰显得干净而整洁,虽然里面没有生炉子,但因为有火炕,加上窗户又小,暖和极了,他让我们十几个学生挤在火炕上,用他的被子盖着我们的脚,跟着他念课文,那种温暖在琅琅的读书声中一漾一漾的……现在想来,在那个穷困饥饿寒冷的年月,那一方土炕的确给了我人世间最为温暖幸福的感受,让我幼小的心灵中充满了感激。
上三年级的时候,记得每天排队放学,当我们唱着歌向家行进的时候,总有一条狗望着我们狂吠个不停,同学们异常的讨厌。有一天我便怀揣了弹弓,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狠狠地给了这只恶狗几下,没想到狗的主人发现了,这主人是村里有名的泼妇,张口便骂学生是老师教出的先人,恰恰这事被骑自行车回家的校长撞上了,他命令队伍全停下,并令在场的同学供出了我。我清楚地记得他向一个暴徒一般扑向我,顺势就扬起了一只大脚,我见势撒腿就跑,让他扑了个空。他见此情状更是恼羞成怒,可我一溜烟就跑回了家。我跑的时候听到身后的同学们的笑声。后来我被他叫到办公室,打了我几扫把,唾了我一脸的唾沫,而且组织学生往我脸上唾,我忍无可忍的反抗,最终导致他开除了我。张宏伟老师得知这一情况后,亲自来我家把我领回了课堂。后来,我上高中时,张老师就离开了小学回家专心种地去了,每次看见他,远远地我就下了自行车走向前问他好。去年老家来信说,张老师因脑溢血年纪轻轻地就离开了人世,那天他正在修剪他的苹果树……
我的五年级是在几个村合建的一所学校上的,记得叫中塬完小,在新的学校,我又遇上了一位好老师,他叫王好毅,教我们语文,个头很矮,很慈祥,脸上始终带着笑,皮肤白净,时常穿一件蓝色的中山装,显得十分精干,他是真正地国办教师。他给学生最大的印象是讲课生动有趣,他的学识非常渊博,古今中外,上下五千年几乎无所不知,最为主要的是他会写诗。记得上课的第一天,他便在黑板上写了一首长诗,大概是那种七言的俳句,意思是冰雪严寒的冬天,我们相识,并勉励同学们好好学习。那时候我不懂诗,但知道写诗的人是多么伟大。因此对他产生了莫名的崇拜。并经常在家人面前夸耀自己的语文老师。他让我最难忘的不是他写了多么伟大的诗篇,而是他对我一次错误的宽恕。
有一周我的作业本没有交,我怕他当众批评我,便摹仿了他的笔迹给自个作业本进行了批改,全部打了对号,后又按课程进度交了上去。那天下午自习课要发作业本,我紧张的不知所措,心里有堵又慌,不断地猜想王老师会不会发现这一切的“手脚”,甚至像一个占卜命运的人那样急切而惊悸。王老师抱着作业本一进教室,我就有些坐立不宁了,脸一阵红一阵白。我不时地看他一本本地往下批改作业,批改一本发一本,没多久他便叫到了我的名字,我心狂跳不已,心想,这下完了,多丢人啊!那时感到自尊心占据了整个世界,害怕他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批评我,我红着脸跑到了他的跟前等着审判。出乎意料的是他并没有发火,而是微笑着轻声说:“错的怎么能打对号呢?”我看到自己批改过的作业本上,他认真地重新进行了批改,并纠正了好多错别字和病句。接着他又叮嘱我以后一定要按时交作业。他的目光中除了一丝严厉外,更多的是关爱和宽容。我如释重负,长长地松了口气,一种被拯救的感恩的情愫在我的胸膛里激荡不已,我的脆弱的自尊完好无缺的得到了保护。那件事以后,我再也没有拖欠过作业,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
可惜的是,没过一年,在一个秋天的早晨,王老师因工作调动与我们依依惜别了。我们怀着虔诚的心情听完了王老师的最后一堂课,快下课时,他含着泪在黑板上写了一首赠别诗,我们都小心地抄在了自己心爱的日记本上了。那次惜别后,我们再也有见过面。
后来那座完校恢复了初中,我便随之在这所临时中学读初中了,容易被新鲜事物激动的心灵似乎永远处于一种兴奋的状态中。这时我第一次接受了一门特殊的课程——英语。教我们英语的是一位叫拜保存的高中落榜毕业生,开学一天后,才来给我们上英语课。记得他一上讲台便用几句流利的日常用语进行了自我介绍,正如他后来因为我们学习不认真而伤感地说道:“当我看到台下的你们那一双双充满了求知欲望的眼睛时,我恨不得倾刻间将我知道的一切都教给你们……”他显得有些激动,眼睛泛潮。我能理解,他的激动是发自内心的真诚以及落榜后重新寻找人生价值定位后的兴奋。后来让我没想到的是他对我是如此地疼爱,我想那不仅仅是因为我的学习成绩,更多的是我单纯调皮的性格多少给了他失落心灵的安慰。在树叶飘飞的秋天,他教我唱《走在乡间的小路上》,在白雪皑皑的冬天,我们一同在他的办公室里烤洋芋片,我们一起去踏青、去游泳,他常常讲他的过去……还有他的初恋。我感到他的心灵一直是苦闷的,直到现在,我还认为,那段日子是无法用笔尽述的,那是一个刚刚步入社会的青年,对陌生社会的感知、对社会中诸如友谊、爱情、自尊、骄傲、失落、同情、爱与恨等诸多情感的模糊的思考与品尝。与其说他是我的老师,不如说他是一位值得信赖与沟通的朋友,在我这一生所有的老师中,我与他的距离是最近的。记是我考上高中的那一年,拜老师结了婚,因为每月仅45元的工资,生活实在拮据,加上他是一个不安现状的人,便辞了职同妻子一起去了外地城市卖凉皮,后来赚了些钱,他买了一辆三轮电动车拉货赚钱,日子眼见得越来越好,大约是93年左右,在一次拉货的过程中,被两个歹徒谋害后抢了三轮车。家中人四处寻找,后来一次洪水从下水道里将他的尸体冲了出来,面目已难辨了,妻子认出了他内衣上的补丁,那一年他才30岁,已有两个小孩。我听到这个消息,一个人跑出校门,在河滩上放声大哭了一场。
上高中二年级的时候,我们班新来了一位语文老师,听说是参加过学潮的大学生,是从兰州毕业的,姓贾,静宁人。记得那是一个春天的早晨,校园里空气清爽极了,有花草的香味不断地飘进教室来,小鸟在窗外的树丛里追逐嬉戏,我们怀着一份好奇等待着老师的到来。上课铃一响,只见一个穿着黑色西服、戴着有色眼镜、浓眉大眼、皮肤白净、留着披肩发的年轻老师走上了讲台。全班起立,他用手优雅地示意让我们坐下,他没有带课本,讲桌上摆放了几本飞天杂志,我们被这突如其来的“怪物”给惊呆了。要知道,在那个小县城,在山沟沟里出来的我们的眼中,他的这种形象,一下子打破了我们惯常的思维模式,那种桀傲不训、玩世不恭的样子让我们想也不敢想。从那一刻,我们才知道男人也可以留长发,人可以这样任性与自由;那一刻,他激活了我们年轻的心灵下不可阻挡的激情和创造力。他并没有先教我们如何学习书本上的知识,而是先培养开发我们的思维方式,给我们灌输创新精神、忧患意识、怀疑态度。在作文上,他倡导“不狂则无文”等等与传统教育思维相悖的一些东西。那段日子里,我们一直处在一种恍惚的亢奋之中,在讲台上他是一位纵横驰骋的将军,他给我们讲野史,讲红色的政治,讲人性,讲畸形的爱情,讲性、讲书法与音乐,他在讲台上大段大段地朗诵艾青的诗,他能出口成章地评论红楼梦。他追赶时髦,敢穿乞丐服……那阵子,追随崇拜他的学生太多,甚至有很多的学生心里头怀着一种虔诚的态度。然而也有一些学生,尤其是老师把他斥为神经病。在生活中他是个实足的懦夫,房子里乱七八糟,被子也不叠,常常上课迟到,最让许多学生和老师不能容忍的是她竟然同班里的一位女同学谈恋爱,那位女同学姓张,家境贫寒,学习成绩一般,但刻苦地像章一个庄稼汉,后来那位女同学精神上失常了被学校送回了家,此事在学校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甚至于有些男生抱了大石头从她的后窗口扔了进去。后来他与一个初中女生结了婚,那女孩子生长得像林黛玉,再后来,他的人际关系变得更糟,实在混不下去,听同学讲,他考上了研究生,去了南方,那时候,他是以诗人自居的,经常给我们讲顾城、舒婷,讲海子、骆一禾,也经常把自己写的诗念给我们听,但至今我也没有看到过他发表过的一首诗。
世事难测,人生无常,星转斗移,物是人非,也许只有回忆才可聊以自慰苦寂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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