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前发的旧文《我与酒》
(2023-12-04 20:59:30)分类: 随笔 |
我恶烟,却喜酒。喜字不太准确,应该是酒瘾的无奈。烟酒均为能成瘾之物,皆伤健康,因烟的气味和很多人拿它当成熟标志而使我特别厌憎;酒则不然,饮得再多只醺自己不扰他人。烟有百害而无一利,而酒少饮还能舒筋活血呢。
这里不提烟,说说我和酒。
自小看大人喝酒很陶然的样子,以为那该是很美的滋味儿,谁知酒一沾唇,竟是又苦又辣,难喝死啦!常听临家大婶嗔骂叔叔大爷老灌这种“马尿”,很纳闷大人咋爱喝这么难喝的东西呢?
我对自己头一次喝酒的印象很模糊,大概是在上大学第一个元旦的会餐上。那时对酒很怕,根本不敢碰。初次对酒有点儿意思是大学一年多以后的小范围同学聚会,这件事成为了我第一篇日记的内容,并作为我立意“从文”而具有了“划时代意义”。那次欢聚是在同学家里,以后每过一些时候就“情景重现”,渐渐地酒进入了我的生活。
学校旁的小饭馆我们只在特殊的日子去一回,更经常的是蹲夜下的茶蛋摊儿。在灯光摇曳的小摊儿旁蹲坐在小板凳上,撂在地下的小矮桌上摆下两个煮成黑褐色的茶鸡蛋,再来两碟五毛钱的炝土豆丝、花生米或干豆腐卷,两三个人凑在一块儿穷乐呵。那时的啤酒相对来说很贵,我们喝不起,就先用半斤“一元糠麸”垫底儿,再用一瓶哈啤解馋。
我感到酒后“文思泉涌”,便在一次灵感爆发之后特意再用这种“灵感启发物”找寻状态。记得有回我喝完酒跑到学校旁的和平游园里躺在椅子上闭眼找“灵感”,但那个精灵再也不肯现身了。
对穷学生来说,几块钱一顿的茶蛋摊儿太奢侈,就控制着别总去——花爹妈费劲巴力挣来的钱去买酒喝简直是罪过,每回酒后良心都备受谴责。
参加工作后,我喝酒的品种有过好几次反复的选择。
先是啤酒——啤酒倒是好喝,只是喝多了肚子受不了,以我的量得四瓶啤酒才能找到“状态”。第一瓶啤酒进肚时只觉舌间嗓眼都甘甜无比,其后的几瓶也觉不出啤酒的麦芽香了,老得去方便,挺麻烦的——不喝啤酒了,换别的吧。
白酒怎么样?不合适。因爱唱歌我那时很注意保护嗓子,辛辣刺激如辣椒、蒜一类的东西都不吃,所以也从不沾白酒。掂量了一番,选择了葡萄酒。葡萄酒的劲儿比啤酒大,口感也不错,于是就喝起了“色酒”。红白葡萄酒我都喝过,常喝的有张裕、法国兰等。但“色酒”有点儿贵,老喝也挺费的。后来我发现一种小瓶的山楂酒,一瓶的价格是一块零九分。我总是买两瓶,到了饭店未等菜上来先一口气喝干一瓶,再慢慢地喝第二瓶。我的意思是靠第一瓶的猛喝进入“状态”,然后再享受微醺的陶然感觉。再后来色酒也不对口味了,还是换成了白酒;我也不管它辣不辣嗓子了,咱又不是专业唱歌的?
白酒便宜而且很快就能进入状态,直到现在,我只喝白酒了,对啤酒采取了坚决拒绝的态度。一是怕胖,二是在场合上的应酬上,喝啤酒端起杯来就得干,一杯接一杯地往胃里倒太遭罪了。白酒我只喝高度酒,最终固定为二锅头。
我的酒喝得有点“甚”,自认为还没上瘾。如果有事可做,我并不想喝酒。住单身宿舍的几年,如果夜晚看不进书又没啥事可以打发时光就找家小酒馆喝酒。我一般都是一个人自斟自饮。
现在我每天晚上都得喝上三两四两的,不是二锅头就是北大仓的散装白酒。比如昨晚,几块儿带鱼两段香肠及现成的拌肉冻儿,喝了半斤二锅头。(2006-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