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坦贝克的《人鼠之间》
(2022-11-13 21: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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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坦贝克《人鼠之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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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完斯坦贝克的小说《人鼠之间》。
乔治带着傻瓜伦尼各处打工扛活,为了生计而奔波,他们与别的打工者不一样,他们有个不大的梦想:挣上一笔钱买块自己的地,不用像现在这样替别人干活了。他们的这个梦想真的不大,可实现起来却那么难,世界不容个人怀有梦想,哪怕是像他俩这样小小的梦想。
这部小说最让我感慨也最喜欢的是乔治和伦尼对这一梦想憧憬的一段,特别是配上傻瓜伦尼那养上一窝兔子的痴想。可是,他们的梦想破灭了,而且还是悲剧性的破灭:乔治用手枪打死了伦尼,傻瓜是带着梦想离开世界的。
伦尼是个傻大个,一身的力气,而智力水平也就相当于几岁的孩子,他喜爱小生命,可老鼠被他喜爱死了,小狗也被爱抚死了,因为他不知道会有这样的后果。他像一条狗一样忠实于乔治,一切依赖乔治,乔治让他干啥就干啥,但他理解不了现实世界里的事,总是闯祸(他说是“做坏事”),实际上这不怪他,谁让他是个傻子呢。
虽然乔治杀了他,可也不能说乔治坏,他不得不这样做,要不伦尼也活不成,会死得更惨,毕竟他把一个女子的脖子给扭断了(伦尼意识不到这是杀人,只是害怕“我又做坏事了,乔治不让我养兔子了”)。他跟坎迪的那条老狗一样死去,这是一种写作技巧,两相呼应:那条老狗老得不行了,被施行了安乐死;伦尼却是强壮如牛,但也只能被安乐死了。枪杀老狗那段让我好生难受,替主人坎迪难受,看着从小养大的生命被杀死,尽管会减少它活着的痛苦,那也受不了哇!
伦尼无意杀死女子躲在河边灌木丛中时脑子里幻想出来的乔治、兔子的写法表现出作者高超的写作技巧,若问这部小说里哪个人物写得最好,那就是傻瓜伦尼。
作者最初把这部小说取名为《世事如常》,后来看到英国诗人彭斯的诗,改为《人鼠之间》,除了伦尼玩过死老鼠外,我看不出这个题目比原先的那个要好,附会去想也不过是人活得、或死的跟老鼠一样,不过这个并不重要,小说本身的光华是掩不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