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的《刀锋》
(2019-07-30 21: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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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刀锋》 |
清早未起即闻雨声,打伞晨走,雨已很弱,走了一会儿停了。我从世纪大道迂回到三永湖,湖边路段积水不多,可以抵达栈桥。水势汪洋。栈桥把两个小广场连接起来,永康广场濒临世纪大道,永乐广场在龙永路边。这座中间有着中国结的栈桥算是三永湖一景,吸引了多少游客不知道,只知道很多晨练者、跑步者青睐于她,有时还把远在龙凤的长跑者给招引过来。
这样的潮湿天气,无论跑还是走,都会是一身汗,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洗澡。我住东城不到半年,也停过几次水,但时间都不长,不像昨天一停停一天。老住户说自打归给东城水厂后老是停水,“以前石化管的时候哪有这事”,意思是地方的管理不如石化,可我身在石化没觉着管得好多少,因为那种管理的繁琐低效真的没法说好。
读完毛姆的《刀锋》。这本书我是看过的,可三十多年了哪还记得住?所以,这次跟初读没啥区别。
小说的男主人公无疑是莱雷,虽然毛姆给了另一主要人物埃略特不少的笔墨;我觉得即使把埃略特的所有情节全都删去也没问题,因为他跟莱雷的故事没啥关联。
先简单说几句这个埃略特。这个人就像当今的明星一样,得不时地露脸以便不被社交圈遗忘。埃略特活着的目的似乎就是为了赴一个接一个的宴会,不断地出入上流社会的交际场合,显示自己的贵族风度。他本无贵族血统,不惜一切地使自己成为一个可疑的伯爵。此人极爱虚荣,连内衣都要从伦敦订做。为了成为交际圈里的常青树,他不断地举行宴会,邀请那些他认为值得往来的贵族,也不厌其烦地出入别人举办的此类场合。他成天奔波在一个又一个你请我我请你的酒宴(交际)上,死前还耿耿于怀某个宴会没有请他。
毛姆以这个人物表达对上流社会精神生活的空虚无聊的反感,但小说里的“毛姆”并不厌烦这样的生活,像是无所谓地游戏其间。正相反,莱雷是与这样的生活格格不入的人。
莱雷是美国人,年青时(不足18岁)参加了一战,在飞行作战中战友救了他一命,战友的死亡给他的心灵造成了巨大的震动,由此产生了对生命到底是咋回事的追问。战争结束后他一头钻进哲学书籍里苦苦探索。人们对他一年两年都不找工作很有看法,认为他不求进取,放任自己。其实,莱雷是个生活非常严谨的人,只是他更深地钻进精神的深处比世人想得更多从而显得不一样罢了。他跟伊莎贝尔彼此相爱,最终因为他改变不了这样的生活方式而分手。我觉得伊莎贝尔没有错,你不能责备她贪图富贵生活而牺牲爱情,像莱雷那样以有限的三千美金过日子,确实不太现实。同样,我也没有责备莱雷的意思,他是一个太富于理想色彩的青年人,而这样的青年人不可多得。他为了内心的理念牺牲了爱情,与伊莎贝尔分手后,他离开美国,到欧洲一个煤矿当了井下工人,然后又去一个农场务农——我把这个看作是他在“体验生活”(我读到这儿时觉得这跟梵高太像了,到后来他跟妓女的往来并意欲与其结婚的事也与梵高相差不多,我甚至怀疑毛姆是不是把梵高当作原型来写莱雷的)。后来他又去印度游历多年,深为迷恋东方国度的神秘,差不多变成了一个修道者。他回到欧洲(法国),对世俗生活无所留恋,陷入到狂热的(外表及其宁静)宗教情绪中(并非投入教门),为了拯救沦为娼妓的女人,不惜钱财,甚至想与之结婚——这不是简单的殉道者情怀,更像是拯救世界的圣徒行为了!他最后舍去了自己所有的财产(现在叫“裸捐”),以流浪的方式回归生命的本真。
这是我的看法,我欣赏这个心灵坚定、外在沉静、内在热烈的人物,他对生命意义的探求已接近本源,追求内心抛弃外物不就是今天所说的简单生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