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文一
文一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255,745
  • 关注人气:53,392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读《简爱》

(2014-12-18 21:15:48)
标签:

《简爱》

勃朗特三姐妹

夏洛蒂·勃朗特

分类: 读书
   

昨天读完《简爱》,以后再也不敢说“重读”了,因为很多次重读跟初读一样;这次重读《简爱》就是如此——所有的情节全给忘光了!这次读后,不知多年后还能记否?于是,我边看边写,为记而写,为写而记,为了不想忘却的记忆。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是《呼啸山庄》的作者艾米莉·勃朗特的姐姐,她们俩还有一个小妹妹安妮·勃朗特,这就是世界文学史上绝无仅有的文学三姐妹。令人痛惜的是这三姐妹寿命都很短,小妹妹安妮(18201848)最先死亡,年仅28岁,随后二姐艾米莉(18181848)也离开人世,老大夏洛蒂(18161855)活得最长,也不到39——天堂缺才女,上帝早早地把她们召回去了。

回到《简爱》——小说一开始,简在舅妈家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经常受到表姐表哥们的欺负,舅妈里德太太更是偏袒自己的儿女,总是打骂这个孤女。在表哥的一次殴打中她忍无可忍地反抗了,结果被关进了黑屋子(红房子),简被吓昏过去了。可怜的简为自己的不幸而难过,又没有亲人诉说,为她看病的劳埃德医生,替她争取了一个去上学的机会。大人可能意识不到这样的惩罚会给孩子的心灵带来多大的伤害,而对孩子来说,只要你给他们一点爱,他们便会以爱回应;简不过得到了一丝(保姆贝茜的)温暖,心里就很知足了。

一个寒冷的清晨,10岁的简只身去 50英里以外的洛伍德上学,舅妈家没人送她,只有保姆贝茜送她上马车。尽管一个人上路有点儿害怕,简还是为能离开舅妈家而兴奋。简开始了洛伍德义塾(慈善学校)的生活,学校里都是像简一样的孤女,她们吃着难以下咽的饭食(还吃不饱),穿着粗糙丑陋的衣服(抵挡不住寒冷以至生了冻疮),可是,办校的勃洛克赫斯特却要“苦其心志,饿其体肤”,不尽人情地对待这些可怜的孩子。这里有一段像是当今中国在台上高唱清廉的贪官的写照:这位“大善人”在给全体师生做苦行的演讲时,他的太太和女儿花枝招展地出现了,他没觉得这是打自己的耳光,甚至没忘了很久以前的一个小女孩,将她(简)当作“忘恩负义的说谎者”站在高凳上示众。勃洛克赫斯特这样的人怎么能做慈善呢?这样冷酷无情而且根本没有教育理念的人还能办学?他的办学不过是给自己脸上贴金,就像今天的某些中国富豪为了遮丑搞点儿慈善一样。

春天的一场疫病袭击了洛伍德孤儿院,这所学校的真实情况才为外界得知,才得到改善,可是几十个孩子死去了;简的好朋友海伦也死了,这个信仰上帝的女孩儿在简的怀中去了天国。简是从海伦的眼里和微笑里得到理解与支持的,受损的心得到了些许修补。老师谭波尔小姐给了她更多的关怀与温暖,洗清了她的“罪名”,唤起了她求知的热情,也照亮了黑暗贫困的那段时光。我认为,今天的人、尤其是教育工作者应该读读《简爱》的前十章,看看温暖、信任、鼓励对孩子是多么的重要,你的态度将会影响他们一生!

简在这个学校呆了八年(六年学生、两年教师),谭波儿小姐走后,她更加厌倦洛伍德的生活,渴望走向一个新的世界。在她离开洛伍德之前,就像她离开舅妈家一样,又是那个女仆(贝茜)特地前来与她告别(八年来,舅妈对她不闻不问)——我不愿视其为小说的笔法。

从第十一章起,简开始了家庭教师的生活。在路上,她第一次见到了终生的爱人——罗切斯特,她当时的感觉是这样的:“他中等身材,胸膛宽阔,脸色黝黑,面貌严竣,满脸愁容。这会儿他的眼神和紧蹙的双眉露出恼怒和受挫的神情。他已不太年轻,但尚未进入中年,大约有三十五岁光景。我对他没有感到害怕,只是有点羞怯。如果他是位漂亮英俊的年轻绅士,我就不敢像现在这样站在这儿,违背他的意愿向他发问,而且不等他提自请帮忙了。我几乎从未见过一个漂亮青年,生平也从来没有跟那样的人说过话。我在理论上对漂亮、文雅、殷勤和魅力十分看重,但一旦真的遇到了具体表现在男性身上的这种品质,我便会出自本能地懂得,它们跟我身上的一切丝毫没有也不可能有任何共同之处。我会避开它们,就像人们会避开火、闪电或者任何其它光彩夺目然而互不相投的东西那样。”

他们刚见面的初次谈话,我就为罗切斯特那云天雾罩般的高谈阔论而奇怪,简当然也摸不着头脑,觉得这个人怪怪的。后来,罗切斯特向简透露了他自己的一段荒唐史并说出简的学生阿黛尔的身世。夜里突发的一次奇怪的火灾,使得罗切斯特对简产生了感激之情,但他不想说出其中的秘密。简也爱上了罗切斯特,但深知两人的地位差距,所以一直理性地克制自己内心的爱情,并用自画像来警戒自己不要有非分之想。

小说里有许多句子虽然写的是简的所思所想,但显然是在传达作者本人的思想;比如下面这段可以看出憋在山谷里的夏洛蒂是多么的孤寂、多么渴望走出闭塞的山庄:

“我爬上三道楼梯,推开顶楼的活动天窗,来到铅皮屋顶,极目远望与世隔绝的田野和小山,以及暗淡的地平线。随后,我渴望自己具有超越那极限的视力,以便使我的目光抵达繁华的世界,抵达那些我曾有所闻,却从未目睹过的生气勃勃的城镇和地区。随后我渴望掌握比现在更多的实际经验,接触比现在范围内更多与我意气相投的人,熟悉更多类型的个性。我珍重费尔法克斯太太身上的德性,也珍重阿黛勒身上的德性,但我相信还存在着其他更显著的德性,而凡我所信奉的,我都希望看一看。”

小说安排了这样一个情节,突然出现一个“巫婆”给简算命,开始连我也没想到那竟是罗切斯特装扮。其中的一段对话十分精彩:

“你怎么没有打哆嗦?”(罗切斯特)

“我不冷。”(简)

“你怎么没有脸色发白?”

“我没病。”

“你怎么没有叫我算命?”

“我不蠢。”

“你冷;你有病;你蠢。”

“提出证据来,”我回答。

“我会的,只消几句话就行。你冷,因为你孤独,没有跟人接触来激发起你内心深处的火焰。你有病,因为赋予人类的最美好、最崇高、最甜蜜的感情都远离着你。你蠢,因为你尽管痛苦,却不肯召呼那种感情过来,也不肯朝它正等着你的方向跨前一步。”

    罗切斯特身上笼罩着一团谜似的雾,作者在跟读者卖着关子(这也是小说的技巧),拂开一层,又出现一层,吸引着读者读下去:火灾之后,一个不速之客(梅森)又在罗府引出一场乱子,留下了一个悬念,简看到并参与了这个乱子,不过,依重于她的罗切斯特还是不想告诉她真相,读者也只好跟着简一道怀着好奇的心等着谜底揭开。这个时候,作者有意搁置谜底,转换了场景,让简回到了她儿时受难的地方——她的舅妈家。那位待她不好的舅妈死前想见她一面,却至死都在恨她,至死也没改变看法。

小说经过了二十章,主人公简又“螺旋般地”回到了桑菲尔德,在她第一次遇见罗切斯特的地方又看见了他,只不过这回他俩的位置调换了一下,是他坐在“台阶”上、她是走在路上。

罗切斯特真是个不错的演员,不仅演过的巫婆把我给蒙住了——他一直是在考验简!最终他披露真相:他要娶的是,简,而不是什么英格拉姆小姐!而这之前,他让简远去爱尔兰奥高尔太太的苦果山庄当家庭教师。简“一想到奥高尔太太和苦果山庄,我心里就一阵发冷。想到看来注定横贯在我和走在身边的这位主人之间的茫茫大海,我更觉得心寒。而最使我心寒的,是想起那更辽阔的——阻隔在我和我无法避免、自然而然爱着的人中间的财产、地位和习俗。”罗切斯特在说完要简离开的话后又突然不同意她走,我很迷惑,为什么简没有迷惑呢?这时简说出了堪称经典的台词式的“呼声”:“我现在不是凭着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凭着肉体凡胎跟你说话,而是我的心灵在跟你的心灵说话,就好像我们都已离开人世,两人平等地一同站在上帝面前——因为我们本来就是平等的!”

在世俗社会里,人人都有软肋,不管一个人多么强大,总要受缚于世俗的压力,必须按照约定俗成的方式去行事。因此,我以为无论罗切斯特怎么爱简,他也不敢撼动等级制度去娶一个像简这样地位的人,仍得屈服于这个制度而与并不爱的英格拉姆小姐结婚。他对简说:“对你,有时候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尤其是像现在这样你靠我很近的时候,仿佛我左肋下有根弦,跟你那小小躯体的同一地方的一根弦紧紧相连,无法解开。一旦那波涛汹涌的海峡和两百英里的陆地,把我们远远地分隔两地,我真怕这根联系着两人的弦会一下绷断。我心里一直就有一种惴惴不安的想法,担心到那时我内心准会流血。”

 “对那些只凭容貌取悦于我的女人,当我发现她们既没有灵魂又没有心肝时,当她们让我看到她们的平庸、浅薄,也许还有愚蠢、粗俗和暴躁时,我倒真是个十足的恶魔。可是面对这清澈的目光,雄辩的口才,如火的心灵,柔中有刚的性格,我却永远是温柔和忠实的。”

当听到罗切斯特爱的表白之后,简虽然沉浸在爱情的幸福中,但还是有种不祥的预感,而这个预感在婚礼即成现实的那一刻应验了,从前桑菲尔德府里的谜团也终于解开了:府里黑屋内藏着的疯女人,制造了两次谋杀的疯女人,是罗切斯特的合法妻子!罗切斯特讲出了他自己的过去,但没能挽回简的心,因为简的心里有着铁定的原则,在罗切斯特真情痛苦地请求她应允的过程中,简也在痛苦地挣扎,但最终还是原则占了上风。下面这段话让我们为这个弱女子的原则性感动,这是大多数人做不到的,更令我以及与我同时代的人自愧弗如——

(然而回答仍旧是不屈不挠的——“我自己在乎我自己。越是孤单,越是无亲无友,越是无依无靠,我就越要尊重自己。我要尊重上帝颁布、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迷乱时所接受的原则。法律和原则并不是用在没有诱惑的时候,而是在现在这样肉体和灵魂都起而反对它们的严格的时候用的。既然它们是严格的,那就不能违反。如果我为了自己的方便而破坏了它们,那它们还有什么价值呢?它们是有价值的——我一向这样坚信。如果说我这会儿没法做到坚信,那是因为我迷乱了——完全迷乱了,我的血管里像着了火,心跳快得已数不清。原定的想法,已下的决心,是我此刻唯一必须坚持的东西,我要牢牢守住这一立场。” )

在天还没亮的清晨,简悄然离开了桑菲尔德,告别了他深爱的罗切斯特,从一条小路投向了前途未卜的未知。只身出走的简无处可去,在露天地里过了两天两夜,好悬没死掉,被一户人家收留下来,当了一个乡村教师。此时,这部书的小说气息更浓了:救她的三兄妹竟然是她的表亲——太巧啦!简戏剧性地一夜骤富,成了两万英镑的继承者。喜获亲人的简毫不犹豫地将这笔钱平分给了从天而降的表兄妹——也是救命恩人。这

里颇值一提的是圣约翰-里弗斯,这个人具有殉道者的理想,可是理想主义者的偏执使得这个人冷漠无情。我可以理解他的信仰与顽强以及他所认为的世俗生活对精神世界的影响,但不认可他为了自己的志向而强求他人的做法,对他非要让简以妻子的身份跟他去印度的行为产生了反感——你尽可以严格要求自己,但你没权力要求别人也这样。

整个故事都是以“简”平和的叙述进行的,小说的结尾一片光明——简最后回到了罗切斯特身边并成为他的妻子,虽然后者眼瞎手残(后来还多少恢复了一些视力)。

《简爱》共38章,我认为,前二十七章才是使其成为经典的华彩乐段,后十章则削弱了这一光彩。看过勃朗特三姐妹的简历,我看出简的身上有好多作者的影子,很多背景是取自作者的家庭,你看,收留简的里弗斯姐妹(玛丽、黛安娜)多像现实中的勃朗特三姐妹呀!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前一篇:小时候学车
后一篇:信脑开河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