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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买房”的经历

(2014-02-18 20:3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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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楼市

买房

房产

   

在京过年的日子里,我被朋友拉去陪着看房、买房。我对买房根本不感兴趣,从来没想过买房,在货币贬值已是大势的今天,我简直就是个傻瓜——在我的同事中,没买(第二套)房的好像没有。我的理念始终没变,不想操那份心,不想折腾,有数的那几个钱搁到银行里,存个死期的,贬就贬去吧。我有自己的乐趣,舍不得把有限的生命扔在房上头——这里不说我的内心活动,只说说看房买房过程中的经历。

某日,我们驱车数十公里,跑到京城东边的河北地界看房。那片楼区地处潮白河畔,与通州隔河相望,并且有不少的楼房拔地而起,并且一、二期项目已有了住户。朋友看中的楼盘已经在建,经销售员一讲未来的前景,买房的决心更加爆棚,当即交了订金。接下来的两天,我随着他们备办手续,准备网签购房合同、凑集资金交纳首付。

这都准备齐了,人也行在路上了,突然得到讯息,说是购房合同上的交房日期有变,不是谈过的201510月,而20168月。这个变动太突然而且也太大了,让朋友难以接受(这两天一直做着未来的计划,交房后怎么装修了、是住还是出租了,等等)。

我们跟销售员小A见了面,开始交涉这个问题。小A坦承这是他自己的失误,但公司所能补偿的损失只是免除一年的物业费,也就一千多块钱。这个条件朋友不能接受。你算啊,推迟交房近一年(10个月),最直接、最小的损失就是一年的租金,按眼下当地的价格,如果把房租出去,一年的租金就是4万元。小A为难地表示公司肯定不会答应这笔赔付,为了保住他自己的这份工作,他想“私了”——自己出钱补偿我们。小A人不错,很实诚,看着他可怜巴巴的样子,朋友心有不忍、差点答应了,但那样一来,自己的损失太大了,而且这是对代理公司的事,而非对的是小A个人,也就没有接受他“分四、五次赔偿”的方式,除非他现在就一次性付清(而他一下子又拿不出四万元钱)。

小A只好请他的主管出面。从燕郊赶来的主管B的态度完全是职场化的,或者说带点儿不讲理的劲头,对我们多次明确了的态度,他表示做不到。朋友说那只有退房,B说定金不能退。朋友再次申明,根据事先所签的条款,他们没有理由不退定金,而且,“这是由于你们的责任导致合同无法签定而不是我们无理退房”。B找不出理由,但仍一直坚称“退不了”。这就有点儿耍无赖了。

我们清楚这是干这一行的一贯作法,就是要把客户拖得累了、烦了、受不了了,直至自动放弃或干脆签合同,至于损失,认了。我们一步步地降低要求,最后只要求他就我们商谈的事写个类似备忘录的东西,他也拒绝了。我们说与他的上级直接通话,他也不打——就这么耗着,直到最后,我们找到他的上层,总算把这件事了结了。

我们从上午十点一直耗到下午四点,抱着买房的目的来的,结果房子没买成还费了这么大的事,连同多日来的奔波以及精力、财力全都白搭了。我跟踪了全过程,把它当成了一次体验。

回来的路上,我们说着这事,失望之余,对小A抱以同情;但职场是残酷的,没干好、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结果就是走人——你看,由于他的失误或者说个人能力的欠缺,造成了客户、公司的双重损失,结局就是被主管B当着我们的面告之“去财务办离职”了;凭心而论,小A人品不错,若是他一开始就不承认是自己的失误,我们对这一损失也只能认了。唉,本来一笔很不错的买卖,最后他却因此丢了工作,尽管我们很同情他的遭遇,但也无能为力,好在他还年轻,还能从这件事上吸取教训,以后会干得更好些。一次“买房”的经历
              (房产开发商深得客户心理,搞个小型庙会烘托气氛,目的还是卖房)
一次“买房”的经历
                            (两匹小矮马,我还是头回见到这么小的马,袖珍马啊)
一次“买房”的经历
                                 (一直在走动的卡通人在歇息)
一次“买房”的经历

一次“买房”的经历
                             (听着讲解,这里简直就是生活的天堂、投资的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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