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些事儿
(2012-02-08 12: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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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随笔 |
北 师大教授在宁夏乡村进行教改试验,很好,强烈支持。但我建议,不要强化英语课。我赞同弱化英语教学,逐步减少英语占考试(高考)分数的比率,将其降到辅助、参考的位置。自打看到浙大教授的激情讲座,我接受了他的观点,外语的重要性只针对语言专业的外语类学生才是毫无疑问的主科。我支持与建议,在中国举办的国际论坛等学术会议,必须使用汉语。
北京市“五好家庭”升级为“和谐家庭”,标准新增了不少“时髦”的内容,如“家庭主要成员经常上网,家庭藏书量300册以上”;“经常有旅游、聚餐、购物等家庭活动”等。市妇联回应说这些只是参考标准,5年前就征集过意见,这是托辞。标准就是标准,加上模棱两可的“参考”怎么执行与操作?我本对这类玩意儿不感兴趣,却也忍不住说两句,就两句:1、制定标准的人弱智;2、这类评定该当休矣。
弱智从来不是孤立存在的,同样类型的还有:“北京卫生局表示,各高校要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对学校各部门、社团组织以及师生个人评优考核指标”。无偿献血是本人自愿的、纯义务的行为,却被硬性安排了指标,为了完成任务,学校就得强迫师生“义务献血”了。这样做合适吗?合法吗?卫生局制定这样的规定,那就自家、领导先带头献吧。不过也不要低估了群众的自觉性,不用指标卡,那些想献血的人仍是照献不误——我们公司刚发下通知,今年的献血工作要开始了。我立马儿跟管这事的人说,今年我依然参加。
看到有些人干的事儿真是招人恨:东北有俩小子在北京喝酒喝高了,坐出租车撒野、不给钱,还揍人家的哥,的哥一气之下撞他们个一死一伤。虽然的哥犯了罪,但网上评论对他都是同情、支持,认为像那样的人渣儿就该灭喽。的哥的行为是过激了,但谁碰上那个场合也难保理智啊!多数人遇见憋气上火的事,不能动手报复解气,只能在想象中阿Q似地“杀”他个痛快!怨气没有合法的突破口,法律不能维持公正,这是不理智报复行为的根源。法律应该考虑怎么立法来约束、处置那些情理不容而现有法律却无可奈何的人。如果凡事都能有个公平的仲裁结果,人多不会走极端。
1月30日的北京晚报登了一篇《五个精神科大夫四个出精神问题》,一下子想起了赵本山的小品:“精神病都出院了,大夫疯了!”这事儿在外人听了真挺招笑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