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鲁亚克《在路上》读后(4)
(2011-10-26 20: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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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鲁亚克《在路上》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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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佛好像是这伙人东、西之间的中转站、大本营,萨尔每次从东到西都要在这里停下,聚集起这些虾兵蟹将好像也特容易,召之即来,来了就胡闹、作一个通宵。
萨尔这次到丹佛是要去墨西哥,料不到的是那个狄安又疯子般地开上一辆破车从纽约赶来(本来没这小子的事),要与他一起去那个紧邻的国度。
在墨西哥的土地上,这小子竟然安静了许多,像变了一个人一样,乡巴佬似地打量这片“神奇的土地”。他们发现“外国佬”、“墨西哥佬”并不像美国宣传的那样愚蠢、不堪,倒是觉得智慧、安详。
车子一跨过国境线,我这个读者都觉得可算是从一个透不过气来的污七糟八之地来到了一个清新的环境——这一段所描绘的墨西哥的人文特点真像我们古老的中国啊!
三个美国佬开着一辆破旧的福特车进入了一个让他们倍觉新奇的国家,惊叹当地人的贫困、善良、纯朴之后,他们的本性又暴露出来了:他们必须借用大麻才能使心神升入仙境,要找姑娘才能使欲望向快感奔腾。那时的墨西哥对毒品、妓院不多加禁止,把这三个美国佬玩得乐不思蜀。
贫困与肮脏相伴,愚昧与纯朴共生,这片荒凉贫瘠的土地上繁衍的是一代代从土著的印地安人到现在的墨西哥人。墨西哥太贫穷了,尤其是在美国的映衬下,可是,再贫穷的地方,那里的人也有欢笑;人总得活着不是,日子总得过下去不是?
小说并没详细写萨尔在墨西哥的经历,他到了墨西哥后就病倒了,而狄安——他最好的哥们儿——却扔下他回美国了。
小说有多处让人摸不着头脑的地方——萨尔回到纽约,站在大街上高喊一声,一个陌生的姑娘就成了他的女友,俩人就开始准备过日子的计划,并且打算迁居旧金山。最后,狄安又突然地冒出来,接着又突然消失,他不是跟卡米尔离婚、与另一个女人结婚了吗(去墨西哥的目的——如果说他有目的的话——就是去办离婚手续的),怎么又回去跟卡米尔过起了日子?这些人都是混蛋,做出的事都是非理性的,真用不着为它累脑子。这本书写得如此之乱,不知美国的读者可能读懂?这本书不好评价,喜欢的人自会喜欢,厌恶的人也有厌恶的道理;以我的阅读趣味,这样的书能成为名著简直不可思议。也许,只有从它写出了一群BG,将社会的害群之马的生活状态真实地表现出来这一角度来看,它才有其价值吧?
不管世道怎么糟糕,也不是人们以玩世之名而寻堕落的理由。打着反抗的旗号而寻欢作乐,本质上是在为寻欢作乐找借口。不管社会烂成啥样,洁身自好都是做人的最高准则,允许一时的迷途,但不能永远地沦落下去。不管到什么时候,萨尔、狄安等人的生活态度及其方式都不可取,都会受到鄙视,只有无知的痞类才会把他们当成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