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说书——两个建议
(2010-01-05 13: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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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读书 |
长期的阅读让我越来越感到注明文章写作时间非常有必要。某些文章我们看不出是什么时候写的,由于时过境迁文中的内容失去了“时代特征”,会让读者产生错觉。如果文末有写作时间,就会解除这层迷惑。其实,文章清楚地标明写作的时间,不仅便于读者的理解,而且也帮助作者其后的需求(修订、遍选等)。有些书的作者就做得很到位,从一稿至N稿的修改时间都标得清清楚楚,也表明了作者的写作态度。真正的名著经典不可能超越时代,哪怕写作历史作品也会打上作者所处时代的印迹。所以,请作者在写完最后一个字后别忘了标上写作时间,假如你的大作留传千古,也省得后人在写作年代上为考据而浪费时间与心神。
我们读外文译作,作者名字前一般要注明国别,这是必要的。让我感觉别扭、不爽的是港台作者的名字前也加上“(香港)、(台湾)”的前缀。港人、台胞不是中国人吗?这么一来好像这两个属于中国的地区变成了“国家”似的。如果说体育比赛我们还做不到整体组队参加国际比赛(至少港澳两地不应单独组团,并且应以地方名义参加全运会),那么文化上的事还是应该能够办到的。建议:今后凡是港台作者的书、文,作者名字前边不要加(香港)、(台湾);通过书、文内所附的作者介绍,读者就可以了解到作者是哪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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