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画与电影的伦理错乱
(本文节选于本人发表于《中国电视动画》杂志2013年第3期的文章《被误解的动画》)
动画学生写论文的时候,如果一认真起来,总是面临一个概念上的逻辑困境。
这个困境就是:动画与电影到底什么关系?
习惯上看这个问题似乎不存在,不是一直说动画是电影的一种吗?那我们再来看下这个从属关系是怎么来的,大部分介绍电影的分类的论述都是怎么说的:电影分为故事片、纪录片、科教片、动画片。。。。。。。也就是说电影与动画是父子关系。多少年来我们都是沿用这个说法的,但是这个分类法却存在在明显的逻辑错误,就是没有遵照分类统一标准的原则!前面三种是按照电影的内容分的,到动画片的时候却变成了制作电影的技术原理!就像我们可以说人分为男人女人,也可以说人分为胖人和瘦人,但你不能说人分为男人、女人、胖人。。。。。。
如果从制造活动影像的技术原理分,那么电影应该被分为两种基本形式,即一种为建立在连续摄影基础上的电影,另一种为为建立在逐格摄影(虚拟逐格制作同理)基础上的电影。但问题又随之产生了,虽然这两个概念在分类上是平等的,但在影响力上确实不平等的,所以后者有个专用名词——动画电影,而前者由于太强大,独占了“电影”这个名词,并没有相对于“动画电影”的另一个“XX电影”的名词,于是产生了这样的表述困境:既然认为动画电影是电影的一种,那么另一种与之相对应的电影到底叫什么电影?所以我们经常会在论文里看到诸如“动画与普通电影相比。。。。。。”、“动画与实拍电影相比。。。。。。”、“动画与真人电影相比。。。。。。”之类的表述,写的人和读的人都知道是什么意思,但是后者概念在学术上的不严谨性是显而易见的,但大家又实在找不到一个更准确的表述概念,只能沿用这种约定俗成的默认错误。认识到这一点,我们至少应该搞清一个概念,就是大部分时候我们说的电影,和动画应该是平等的兄弟关系,而不是通常认为的父子关系。而且,如果我们稍微了解一下动画和电影发明的历史的话,就会发现其实最初动画才是爹!逐格摄影是连续摄影的技术前史!早在1832年,比利时人约瑟夫.普拉多就发明了动画技术的雏形装置“诡盘”,1888年法国人雷诺用他发明的“光学影戏机”制作了世界上第一部动画片《一杯可口的啤酒》!而1895年法国人卢米埃尔兄弟才进行了第一次世界公认的电影放映。当连续摄影发明以后,用逐格摄影技术制作电影的方式并没有被淘汰,而是继续与基于连续摄影的电影平行发展。平行发展的表现就是动画电影自产生以来在很长一段时期里,形成了一套有别于“普通电影”(看,本文也不得不用这个词!)语言系统,比如八十年代末以前的美国迪斯尼动画电影,以及八十年代中期之前的我国上海美影厂的动画电影,无不具有相对独立的表达与审美体系。平行的另一个佐证是,你找到任何一本有关电影的理论书籍,比如有关电影语言、视听语言、导演技巧之类的,其理论所涵盖的范围基本是把动画电影排除在外的,如果动画是电影的一种,为什么那么多电影理论基本都不涵盖动画呢?当然,这种独立性不是绝对的,而是互有交叉,就像一个家庭里的兄弟俩,总是有相像的地方。但是,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以来,动画与电影的关系发生了逆转,由于数字技术的出现与迅猛发展,使动画电影的逼真性、空间感、质感、运动、表演等方面的所能达到的效果直逼甚至超越“普通电影”。其发端标志就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的迪斯尼动画电影《狮子王》,虽然基本上还属于二维动画电影的范畴,但由于大量运用电脑辅助制作技术,此片比以往的任何一部迪斯尼动画都更具备电影镜头感与电影式的视听震撼,为了适应这种视听效果,迪斯尼的角色造型甚至改变了以往一贯的圆滑卡通风格,主要角色变得更加写实、有力量感,直线越来越多。当然,迪斯尼清醒地保留和发展了自身的强项——极尽发挥动画特性的角色表演。反过来,“普通电影”也大量运用动画技术,甚至出现了一批无法界定的电影,比如《阿凡达》。如果说,以往动画电影之所以形成相对独立的表现和审美体系,其实一定程度上是出于技术局限的话,那么,今天这种技术局限已经完全被打破,而相对于“普通电影”,长期以来动画自身又没有建立起一整套的系统的理论指导体系,所以,当动画具备了今天的技术能力后,便自觉与不自觉的更加全盘地照搬和接受“普通电影”的指导理论。可以说,任何一个时期的动画都没有像今天这样像电影和以像电影为荣,大至迪斯尼、宫崎骏等主流动画电影,小至学生短片创作,无不表现出一心向电影的追求倾向。至此,电影,这个昔日动画的儿子,昨日动画的兄弟,顺理成章地完成了当爹的逆转。理论建设贫寒的动画委身电影这个强大的“干爹”之后,似乎也很享受“富二代”的感觉。当然,这种伦理的错乱之变还将继续,可以预见的未来,动画也许又将夺回当爹的位置。因为随着技术的进一步发展,电影越来越依赖于“制作”而不是“拍摄”,也就是从技术的角度看,电影正在越来越“动画化”,也许将来所有的电影都只不过是动画的一种,只有效果之分,而无技术之分。当然,到那一天,准确的说应该是分不清谁是谁了,因为技术已经完全没有界限了。人为的界限只存在于艺术家创作的自我限定中。
也许有人认为这种对动画与电影之间的伦理误解无伤大雅,该怎样做还是怎样做,但事实上,对动画自身特性的忽视和误解,长远看必将成为阻碍动画发展的最大障碍。比如时至今日,经常还能在某些学术文章中看到诸如“动画是一门善于表现幽默、夸张、想象的艺术”的关于动画特性的论述,请问这是动画独有的吗?难道其余的电影、文学、绘画、音乐、戏剧都不善于表现这些吗?你问问这些艺术门类的从事者答应吗?对动画本质认识的局限性,就是导致我们今天动画作品形态、内容、风格相对单一的罪魁祸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