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必须禁止破净股再融资
(2012-08-02 12:54:52)
天道:必须禁止破净股再融资
证监会提出跌破净资产的上市公司,尤其是优质上市公司,有义务回购公司股票。这确实是促使上市公司尊重股东利益,尊重股民利益的要求。但是有要求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回购对股东有利,对公司高管却可有可无。因此必须对上市公司有所约束,才能有压力促使回购得以实施。
如何约束?首先是禁止破净公司再融资。因为当优质公司破净时,再融资就相当于将老股东的资产廉价送人,显然是违背公司管理者对股东的信托责任的。而上市公司管理层为股东谋利益是天然的义务。如果上市公司管理者不能为股东竭尽全力谋取利益,就应当被赶出公司。
现实的中国股市中,对上市公司管理者的经营约束太少,很多上市公司管理层并不是企业的大股东,只是大股东的代理人,因此管理层与股东利益不一致的时候常有。因此管理层最喜欢的就是融资和大把花钱,而对股东回报考虑的太少。致使股东财富巨大损失而很多上市公司管理者花天酒地。
因此证监会提出优质上市公司破净时的回购义务,我们举双手赞成。同时我们认为出台限制政策约束上市公司管理层的经营活动,限制他们再融资。促使上市公司关注股东利益,回购才能真正实现,股东利益保护才有希望。如果上市公司管理者不为股东利益考虑做出行动,下一步就要考虑立法规限制上市公司高管资薪,这是国际上监管市上公司管理者通行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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