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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房地产市场,须用“整治”替代“调控”
文/吴其伦
9月19日,北京上海两个一线城市有关部门纷纷下发通知要求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此前,深圳在8月15日发文,严厉打击中介机构以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订金,以及“茶水费”“阴阳合同”等22条楼市乱象。
9月18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表示,要把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与日常市场巡查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对中介机构的巡查。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均出台了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的相关细则。
同时,9月1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再次公布一批专项行动中各地查处的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住房城乡建设部强调,各地要持续深入开展专项行动,通过部门联合执法,把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虚假房地产广告等房地产乱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予以曝光。
此外,住建部还约谈了海口、三亚、烟台、宜昌、扬州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8月16日,湖北省住建厅会同省国土厅、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约谈了武汉、黄石、十堰、襄阳、宜昌、荆门、鄂州、黄冈、随州、仙桃等10个城市,要求各城市政府切实担负起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主体责任。一些地方政府还约谈了房地产机构,如长沙近日有7家房地产机构被约谈。
这就对了!我一直的观点是,对于房地产市场,必须用“整治”思维替代“调控”思维!
1998年住房制度商品化以来,在政府的大力扶持下,中国房地产市场得以迅速成长和发展。在房地产发展过程中,各地房价疯涨、投机盛行。一方面是商品房大量空置囤积在流通环节,不能充分体现其使用价值,而另一方面却是畸高的房价在令消费者望而却步的同时更给中国社会带来诸多矛盾。
畸高房价令中国投机盛行、掏空实体经济、导致各地土地征用恶性群体事件频现、导致所有中产将辛苦所得变成房子、导致大多数90后为了房子而迷失前进方向、导致各地方政府寅吃卯粮透支子孙资源、令社会矛盾日益激化……可以说,畸高房价罄竹难书!
当然,政府也充分地意识到了这一点,可在解决这些问题和矛盾时却因缺乏经验而致使从一开始就走入了误区。政府认为,既然是住房制度商品化,那么就应按市场规律办事,出现的问题和矛盾时进行调控即可。
政府为此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与房地产相关的政策,以期达到令房地产行业进入健康有序的发展通道的目的。近几年,在房地产火爆、房价疯涨的背景下,尤其是在今年,在“房住不炒”成为铁律之后,各地陆续出台诸多房地产调控政策。
尽管大多数政策均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可中国的三四线城市及县城房价继续飞涨。结合过往的市场表现,充分表明,解决房地产业发展过程中的诸多问题和矛盾仅靠宏观调控是难以达到目的的。因为宏观调控需顾及方方面面的问题,需平衡市场各方的利益。在目前的房地产市场,房产供应方的势力过于强大,其在房地产发展过程中的过错也非常明显。政府以宏观调控的策略来解决矛盾,势必也在兼顾房地产供应方的利益,这样,所出台的政策无论是力度还是针对性均将大打折扣。历次调控成为“空调”即为明证。
故此,在我看来,欲解决房地产业诸多问题、矛盾,应对房地产市场进行整治而非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