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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四大原则
文/吴其伦
新型城镇化概念提出以来,各地官员激情满怀,纷纷绘就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蓝图。有的地区甚至借城镇化发展之名上报超过2万亿的发展规划。他们在不知不觉中犯了“急切病”,主要病症体现在,一是盲目且过度集中居住,大力兴建农民社区,强行赶农民上楼;二是铺张产业发展“摊子”,大建工业园区,送农民进工厂。他们以为农民一旦住得像城里人、工作像城里人,就能变成城里人。
对此做法,笔者深不以为然。因为新型城镇化是一项系统工程,理应为之进行长远的规划,具体体现在:
一是因地制宜进行科学严谨的产业规划。受地域、气候、土壤、经济发展等因素影响,每个城镇的现状都不尽相同,其发展规划也应有别。在制定城镇化发展战略时,应因地制宜,依据当地及周边的核心优势,在经过科学严谨的论证基础上进行。而在进行产业规划时,须充分整合各方资源,打通上下游产业链,确保产业贯通;
二是为农民的未来发展进行周密的规划。在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农民土地动迁后往往只能获取住房及货币补偿,失地农民往往意味着失去生活来源,很多农民在短时间内挥霍掉土地补偿款,从而陷入贫困的生活境地。鉴于此,我们在进行城镇化发展规划时,一定要为农民进行长远周密的规划。比如,在征用农民土地进行规模化农业生产时,可在给予一定量的现金补偿的基础上,再给予一定份额的股份,让农民不仅能够在农业企业务工,还能享受分红;
三是为当地的城镇建设进行合理的规划。在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必将离不开城镇建设,包括道路、街道、居住区、商业区、公园等。因此,在进行城镇化发展规划时,要依据当地实际情况及未来产业规划进行合理的城镇建设规划。在进行城镇建设尤其是住宅建设时,不能走城市化建设老路,须坚持城镇建设服务于农业产业现代化的原则。
依笔者看来,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应该是靠农业产业全面升级来推动城镇化的进程,与此同时,逐步实现农民市民化。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应秉持产业为本的原则。
首先,目前绝大多数城镇的发展还相当落后,其具体表现为规模小、规划落后、城镇面貌陈旧、非农产业匮乏、农业生产力落后等,若新型城镇化以农民进城为核心,势必会令农民陷入无房可住、无业可为、无钱可赚的窘境。
其次,十八大报告指出,城镇化不是简单的人口比例增加和城市面积扩张,更重要的是实现产业结构、就业方式、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一系列由“乡”到“城”的重要转变。由此可见,新型城镇化不应以农民进城为核心,而是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
第三,在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尽管农民市民化是一个不可阻挡的趋势,可并不意味着农民脱离土地、离开农业产业,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仍然服务于农业企业,离开农业产业化的市民化注定是难以持续的。
新型城镇化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顺利实现。笔者以为,在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中,须坚持“五位一体”原则:政策、项目、资本、人才、土地。具体体现如下:
一是政策先行:地方政府在出台城镇化发展规划时,应以产业规划为核心,给予相关产业企业以最大限度的政策扶持,包括税费优惠、贷款扶持、人才支持、技术指导等;
二是项目主导: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应以涉农企业及相关服务企业的项目为主导,通过规模化、现代化的生产推进新型城镇化。政府应为这些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确保项目早上马、早见效;
三是资本跟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离不开资本的支持,应鼓励金融资本、工商资本甚至民间流动资本与农业项目一起进入农业产业及相关领域,共同助推新型城镇化的发展;
五是集约土地: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相关产业离不开土地,因此,土地的集约利用是新型城镇化发展极为重要的一环,而集约土地是通过集中居住、大地块作业进行。在集约土地过程中,应最大限度地考虑农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