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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确立理性房屋消费观的三大准则

(2009-03-20 12:39:10)
标签:

房产

房产商

房价

降价

消费观

分类: 独到见解

民众确立理性房屋消费观的三大准则

吴其伦

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对草案中的“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一段有一处较明显修改,即将“努力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改为“努力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这意味着决策层再次确认了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的制度建设,并首次明确了提倡租房的住房消费理念。

在前几年房产市场火爆时期,很多本不具备买房实力的人也在当时的市场状况下投入了买房者行列(在我们身边,这样的例子有很多),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房价的上涨。诚然,在当时看来,这种行为无可厚非,也确有一部份人因此获得了意想不到的收获。可却有更大一部分人因自己的购房行为背上了沉重的包袱,甚至有的人成为房奴。这就是非理性房屋消费观导致的恶果。

那么,我们应树立什么样的房屋消费观呢?

首先,正确认识。有人认为,中国人的传统是追求居者有其屋,安居方乐业的生活,因而,每人都要有自己的房屋;也有人认为,房产是最佳投资工具,优于股票、期货、债券等;还有人认为,拥有属于自己的住房是件风光的事,而且,房子越大越好。这些观点本无可厚非,可却都显得片面。事实上,房屋的主要功能是居住,其本质是消费品,与汽车、家电、服装等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至于说投资,只能算是附加功能。

其次,量力而行。既然房屋是消费品,那么,我们在消费的时候就当量力而行。表现在三个方面:

租房。租房是常见的房屋消费方式,据相关资料显示,美国有超过60%的人选择租房居住。选择租房的不外三类人群,外来务工人员、本地居民中刚走上工作岗位因工作地点离家较远或不愿与父母住在一起的、自己的房屋刚卖出又没有合适房源的。租房时要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选择合理租金的房源。房屋月租金以不超过自己(或家庭)月收入的30%为宜。

买房居住。在我们因居住需要而买房时,要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以及工作、生活方面的需求来合理安排自己的购房行为。现金购房者,所使用购房款以不超过本人积蓄80%为宜;贷款购房者,月还款以不超过个人(或家庭)月收入的50%为宜。贷款购房者还要根据自己的工作稳定情况作出合理安排。

买房投资。房产投资不外两种方式(本文只涉及住宅),方式一,购入住房待其升值时售出;方式二,将所购房屋出租,通过收取租金获利。在房产市场火爆时期,不少人买、卖房屋获得了较为丰厚的回报。而在目前房产低迷态势下,欲图短期获利显然是不太可能的,在目前房价处下降通道的市场态势下,购进房屋就意味着资产缩水。故欲投资房产,则须做好长线投资的打算。而长线投资对于个人的资金方面的稳定性要求相当高,笔者不赞同用借贷的方式购进房屋以图投资。

第三,心态平和。我们在消费其他产品时的心态大多比较平和,比如说,我们买了汽车、家电后,很少有人担心其降价,也很少听到有人因所购商品涨价而欣喜不已。因为,我们很清楚自己的消费行为是给自己带来产品的使用价值或者说是某一方面的享受。而事实上,房屋消费也是一样(无论是买还是租),我们也应具备平和的心态。

在目前的市场状况下,笔者的观点是不赞成买房(无论是投资还是自住),因为目前房价尚处理性回归阶段、未来经济形势不容乐观、开发商与日俱增的压力必将令其大幅降价以期活命。可对于那些自认为非买房不可的朋友,笔者建议如下:只要你觉得自己能承受所购房屋的价位(在上海、北京、广州等前期上涨幅度较大的地区,因尚未出现较大跌幅,故其价格能比周边区域低30%左右的房源就是很不错的房源),就可以实施购买行为,不要有诸如追涨杀跌、怕买了后悔等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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