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对租房认识的八大误区
吴其伦
日前,本人撰文《老百姓买房的八大误区》阐述了老百姓在对买房认识方面存在的误区。部分网友对此文进行评论时都坚持认为,每个人都应该买房,租房是令人难以接受的。甚至有人撰文说,“不买房,梦想难以照进现实。”看来,老百姓对租房的认识也存在误区,本人试分析如下:
一、租房居住影响结婚。有人说,“从现实生活来看,作为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可以和别人租房,解决个人的问题。但是对于想结婚的青年男女来说,在没有自己房子的情况下,几乎是不可能的。”没有自己的房子就没有结婚的可能?这一观点是极其荒谬的!因为,两个人之所以有结婚的想法(或打算),是双方感情发展到了要通过组建家庭共同生活的地步,是爱情的升华,是共同理想的结晶,是对美好生活的共同追求,也是对社会的责任。所有这一切,与双方是否拥有产权房没有任何关系。现实生活中,结婚时和我一样没有产权房的人不在少数,他们照样过得很幸福。
也有人说,男人没有产权房的话,将很难说服女友与自己走向婚姻的殿堂。这一观点也是很荒谬的。我们要清楚自己要找的是共同生活的伴侣还是爱慕虚荣的过客,如果你的女友因没有产权房而不和你结婚,只能说明一个问题:你们的感情还处在较浅的层次,是非常脆弱的,还没有达到能步入婚姻殿堂的地步,这样,就需要进一步发展,或者,你们双方根本就不适合。
当然,也许有人会说,我爱女友胜过爱自己,她的要求我必须满足,赴汤蹈火亦在所不惜,何况买房子呢?诚然,对感情具有执着的精神是值得赞赏的,可如果不从自己的实际能力考虑盲目地通过购房来取悦女友是极不可取的。试想,为了满足女友这样的要求,你将付出多大的代价:有可能榨干父母的养老钱、背上沉重的债务包袱、个人信用受到很大影响、结婚后生活质量大打折扣……
事实上,现在的女性也大多具有自立、自强的意识,极少有是看上男友的房子而与之交往并步入婚姻殿堂的。她们大多愿意与男友共同奋斗以期在婚后实现购房乃至过上美好生活的理想。还有一些有经济实力的女性,她们结婚时不仅不强求男友购房,相反却在很大程度上帮助男友买房,甚至有的女性自己买房作为新房。
二、租房等于“居无定所”。有人认为,租房生活是“居无定所”的漂泊生活。确实,租房者的搬家频率要高于产权房拥有者。可反观这些经常搬家的人,其搬家最主要的原因是工作变动、生活圈的拓展、子女入学等,并非像一些人说的那样是房东在驱赶。事实上,房东最看好的租客是长租者,因为这样将会有稳定的收入。买房的人也未见得就一辈子不搬家,很多人工作调动、拆迁、改善生活等情况下,也是要搬家的。
所谓“居无定所”,从字面上看,是指一个人没有固定住所,并不是指一个人没有固定的产权房。在一定的时间段内,我们只要有固定的住所,就能够合理安排自己的工作、生活、交友等相关事宜,这与是否有产权房没有任何关系。
三、租房影响子女入学。有人认为,租房生活不利于子女的教育。其实,这也是极大的误区。因为,现在各地方政府对外来从业人员子女的入学问题是极为关注的。在我国大多数地区,外来从业人员子女入学和当地人子女享受同等待遇。
在上海,外来从业人员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不再需要交纳借读费,同时,免收学杂费。至于说高考问题,相信随着各地居住证制度的推行,高考政策的进一步完善,是定能得到很好地解决的。
四、租房不能“安居乐业”。有一个网友对我的文章:《老百姓买房的八大误区》这样评论,“站着说话不嫌腰疼,把你的房子给我,你去租房安居乐业去。”这样的评论,令人觉得非常可笑。我在参加工作起到买房之前有着十一年多的租房生活,这样的生活丝毫没有影响我的个人发展。而我的一些前几年靠借贷买房的朋友,到现在都没有还清因购房所欠的债务(他们中很多人因房子问题而不得不放弃了一些很好的发展机会)。
在我朋友当中,有相当一部份人有买房能力却在过着租房生活,他们的理由极其简单,“我的钱还没多到买房的地步,这些钱在有合适的投资机会时能派上用场,买了房的话想变现就难了,贷款又不合算。”事实也确乎如此,我一个在上海移动工作的朋友,06年初以120万进入股市,现在的资金加股票市值总资产已达400多万(他目前的仓位不到40%)。问他是否考虑买房时,他说,现在的房价降下20%就会买,买得话也不会买太大的房子,而且会选择中外环间的房源。
五、外地人租房难以享受当地福利。有人说,外地人不买房的话,就不能享受到当地的福利、保障。对于这一点,也存在极大地误区。本地人享受的也只是最基本的福利保障,要想真正能够享受到足够的保障,唯一的途径是购买商业保险。何况,现在外地人所工作的企业也在为其购买综合保险。
六、租房住没面子。有人说,一个人是否买房,是否买得起房成了其是否成功、是否有能力的象征。持这样观点的人都认为,租房住没面子,见人自矮三分。而事实上,这样的观点是极端片面的。因为,人之相交贵在知心,朋友之间、亲人之间能看得起你的不是因为你有多少钱,不是看你是否有属于自己的产权房,而是看你的待人、处事、工作、理想、能力等方面。
况且,买得起房就有面子吗?很多人借贷买房,在其风光的背后却是为了还贷而节衣缩食、超负荷工作、不敢参加正常的应酬、淡漠亲情甚至因个人信用问题失去亲友的信任等令自己尴尬的窘境。
七、租房的钱可以用来付月供。这样的观点在房产市场刚启动时是成立的,因为当初的房价还不像现在一样处在极端高位,同一地段的房源,付租金的钱和三十年贷款月供的钱是差不多的。现在则完全不同,同一区域的房租比按揭月供所需的费用要低得多。
八、租房居住难以改变漂泊感。有人说,只有买房才能彻底改变漂泊的生活。表面看来,这样的观点有一定的道理。可细究之下,不难发现此观点相当片面。因为,现在的人才流动渐趋频繁。谁都不能预测自己在未来数年将在哪里发展。况且,一个人是否有漂泊感是看他是否有稳定的工作,而不是看他是否拥有产权房。
对于租房抑或买房问题,我的观点始终是:因人而异、量力而行。我从不反对买房,也并非在极力鼓励租房。只是不希望看到一些人在不具备购房条件之下投入到买房行列,从而影响到其个人生活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