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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限价房政策 |
分类: 建言献策 |
限价房政策的不妥之处
最近一段时间,限价房问题成公众关注较多的话题之一。此番政府出台限价房政策,不外乎三个目的:一是,平抑房价。限价房的价格比周边低15%左右,故此举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平抑房价的作用;二是,最大可能地满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供应;三是,以实实在在的行动介入房产市场,令开发商不在显得那么强势。在前几轮调控中,政府频繁出台相关政策,但总是停留在政策层面,而没有像此番对房产限价一样切实介入房产市场。
那么,如何理解政府的限价房政策呢?简单理解就是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土地的供应应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
政府的出发点无疑是好的,可其结果将会如何呢?我以为,以政府现在的做法尚有如下不妥之处:
首先,开发商的选择方式不当。目前,政府是以招标的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的,我想,政府之所以有这样的做法,是因为政府采取渐进的策略进行限价,与此同时所暴露出来的问题是政府对限价政策缺乏足够自信。以招标的方式来吸引开发商开发限价房项目,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开发商的地位,当政府向公众公布限价房信息时,无疑是为开发商做了免费的广告,老百姓也理所当然地认为限价房就是低价房。而事实上,在目前市场态势下,即便是比周边低20%的房价在未来的市场状况下也不一定占有很强的优势。因为,在以后的房产市场其竞争将是很惨烈的,不排除有的开发商和限价房打价格战的可能。
其次,购房人群的界定方式不当。现在,大多数的地方政府对限价房的购买者都做出了本地户口优先、中低收入人群优先的政策。这样的政策是建立在保障中低收入人群的基础上的,这样的做法当然符合政府出台限价房政策的初衷,可问题是在操作过程是否汇有偏差呢?会不会出现开宝马车买限价房的人呢?我想,谁也不敢说这种现象不可能出现。另外,本地户口要优先的政策有歧视外来建设者意味,我觉得不妥。
第三,限价房所选区域不当。目前政府推出的限价房都处在当地城市的郊区或偏远区域,诚然,政府此举目的是为了推出低总价的住房供中低收入人群选购,可问题是现在不仅仅是中低价房需要限价,高价房、中心区域房更需要限价,因为在前期的房产大涨时期,这些区域房价的涨幅比郊区或偏远地区的涨幅要大得多。既然政府出台的是限价房政策而不是前期的经济适用房,为什么要撇开市中心房、高价房呢?我觉得不妥。
本人观点:限价政策一步到位,不采取招标确定开发商的方式。所有新盘在报预售方案时,都要对其售价进行限制。依据新盘的区域、规模、品质等因素设定相关参数,并以此参数作为依据定出其毛利率,然后,再以此毛利率测算出其售价上限。这样,限价房将因其普遍性而不会显得倍受追捧。对购房人群不设限制,高收入阶层如自己愿意购买低价房也未尝不可。因为,这种行为产生越多对平抑房价越有好处。
上述浅见,请各界朋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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