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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与4P

(2014-12-26 22:20:12)
标签:

杂谈

如果从战略的角度来审视互联网的发展,就可以看出互联网的发展还是集中“贸”,在营销领域的革新,也是市场营销学中“4P理论”最好的诠释。

第一代互联网公司,雅虎、新浪、搜狐、网易等门户网站,是典型的广告商,也就成为了“促销(promotion)”的更新者,革了平面媒体的命。

第二代互联网公司,阿里、京东等电商平台,是典型的销售平台公司,自然是“渠道(place)”的革新者,让商业百货、超市等实体商业渠道很受伤。

第三代互联网公司,拉手网、糯米网、美团网等团购平台,以团购的价格作为突破口,成为了“价格(price)”的杀手,价格杀手的存在价值就是将生产厂家的不确定性变成了确定性,从而减少了各种成本,从而达到降价的可能。

第四代互联网公司,小米率先蹦了出来,从客户的参与出发,介入生产的小米,真正是开始做“产品(product)”的互联网公司,“专注极致口碑快”、“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群众路线,都是雷军创造奇迹的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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