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文化 |
“[博客] 抱歉,您发表的文章《百家讲坛善莫大焉》已经被系统管理员删除。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如有疑问请给我们发邮件,我们收到邮件24小时内给您回复。
我的《百家讲坛善莫大焉》贴到博客上,大约已经有一年时间了。记忆中那是因为一次喝酒,引出的话题。我在记叙那次喝酒的同时,也说了一点对当今文化的思考,以及《百家讲坛》对弘扬国学的善莫大焉。
不记得的是,那文章中有哪些内容,给系统管理员带来了不便。因此,确也想发个邮件,弄弄明白。但在发邮件时,却发现那并不是一个简单活,便有些踌躇。
又一想,我那文章即使有不便的内容,已经时隔一年。系统管理员该不会有耐心,在逐篇文章的审阅中,发现里面的瑕疵,进行断然的删除。
于是便想,这所谓的系统管理员,大约属于机器人一类,系统虽是系统,却并不一定呼吸。也便对这删除后的“深表歉意”,感到多余。对那“如有疑问”,也消失了发邮件的热情。
至于“24小时内给您回复”,却觉得,只是在给呼吸中的管理员制造麻烦。何况“回复”,不等于“恢复”,删除也便删除了。
一介平民的文章,本也没有留下去的必要。所谓“文章千古事”,只是对一些伟大人物的感召,小人物的文章,是非成败转头空,能有一点“得失寸心知”的自我安慰,也就没白在荒冢,占个地方。
荒冢里,自然是不吸的。鲁迅先生在仙台学医的时候,因为蚊子多,用被盖了全身,用衣服包了头脸睡觉,尚且感到呼吸不息。虽然这呼吸不吸,能让蚊子无从下嘴,那露出的鼻孔,却远不如荒冢安全。
生命是注定要死亡的,文章虽能远一点,终究也要消亡。野草花般的平民文章,除了践踏,是进不得乌衣巷的。于是,便想到了鲁迅《野草》结尾处的那句话:
去罢,野草,连着我的题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