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的象形,常常能带给人联想。古代便用破瓜,喻指告别处女的一个程序。这里的“破”为动词,而非相对美味的“好瓜”。借“瓜”为意象,拆字为两个八,便有了“二八佳人”的说法。《礼记·内则》说,女子“十有五年而笄”。到了这个年龄,结发可以用笄,喻示媒人可以上门。二八,是十六。大概因为成熟,而比十五更丰满吧。
东晋孙绰有诗曰:“碧玉破瓜时,相为情颠倒,感郎不羞难,回身就郎抱。”反映了这个年龄,男女初试的美妙。那个时候,不提倡晚婚。晚婚,则是被人讥笑为“漆室女”。漆室是鲁国的一个地方。那里有个女子,过了婚龄未嫁,常“倚柱而啼”。别人以为她为婚事而啼哭,便讥笑她。实际上她是为“君老、太子幼”的国事而忧患。对于别人的不理解,她以上吊明志,虽然“后三年,鲁果乱”,她却已一缕香魂随风去了。
漆室女的魂归,是古代婚姻观念的不幸,今天大概不会有人因为婚龄而自缢吧。然而前些天却从漳州南靖龙山镇传来消息说,那里一名“16岁少女为逃出淫窝跳下四楼受重伤”。以命相拚,采用极端方式保护自己贞操和尊严的消息,近些年时而披露于媒体。对于这种做法,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同声音的出现,却也有些顺应了时代的要求。
最近女作家陈岚便在网上抛出了“冒死反抗强奸是一种耻辱”的研究成果。这种“保命论”现在很有些时髦,时髦得让很多人感到安慰。因为这种观念,不仅能维护生命,还能维护社会的安宁。人人自保,遇事躲着走,聚众的机会也便减少了。于是“冒死反抗”,不仅被人们责难于强奸、强抢,救难,甚至羞辱到了见义勇为。专家学者因此而邀宠,社会正义,道德观念,却让人茫然起来。
既然“冒死反抗强奸是一种耻辱”,那位16岁的少女,通过跳楼的方式,逃避强奸,寻求尊严,也便成为了不正当举动。大概她的最好归宿,便是忍受屈辱,等到警方解救的到来。然而这样的季节,没能到来,社会的卖淫业,却兴隆了。强奸,无论如何定义,总应当是一种违背妇女意志的行为吧。倘若那女孩不采用跳楼的方式逃避,而是在那里忍受屈辱,大概最终的认定,很可能是一种在“半推半就”中卖淫,而受到拘留。
据说“冒死反抗强奸是一种耻辱”的理论,蕴含有对男人处女情结的反叛。然而,07月24日出现在《现代金报》上的那名宁波“天上人间”歌厅打工的19岁少女,却在遭遇强暴后,仍然选择了跳楼。因为她难于预料,那些施暴者还将使出怎样的手段。也许她的冒死反抗,全身多处骨折,能给自己的生命、自己的前途,带来一点光亮。否则,等待学者的救助,似乎有些渺茫。
学者的救助,虽然有些渺茫,但学者的说教,却常常给人以导向的力量。“16岁少女为逃出淫窝跳下四楼受重伤”,“19岁少女遭强暴跳楼”,是一种“冒死反抗”,人们的同情,社会的救助,自然也便要远离她们。而那些主动寻求性愉悦的少女,却可以为人们所理解。于是近些年,少女堕胎,孩子成为孩子妈妈,也便不再是新闻了。
据有调查资料显示,当今中国19岁以下的青少年中,平均5%—10%的男孩和3%—8%的女孩有过性经历或者性体验。“保命论”似乎紧相连于“品尝论”。《女大学生为美籍华人生子被退学,父子出国不复返》、《女大学生功利感情调查:为嫁入豪门频繁相亲》的消息,纷至沓来。“保命论”似乎又与“交换论”结合了。市场经济了,性,也开始市场化了。既然16岁少女能被送到淫窝,从事经营活动,大学生通过为人生子,嫁入豪门,寻求一条人生捷径,似乎也理所应当。
古老的中国,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衍生着一种前所未有的道德观。人各有天性,每个人的追求不一样,也应当是一种正常现象。但学者专家却以助人放纵为乐趣,这里面的心机,别人不好猜测。但在性的问题上,陆游曾有《无题》诗云:“碧玉当年未破瓜,学成歌舞八侯家,如今惟悴蓬窗里,飞上青天妒落花。”“小家碧玉”,不可能永远,当有一天人老珠黄,性的功利,大概也会淡化吧。
破瓜,对女人,总应当有一点严肃。倘若自愿,自然愉悦;倘若强暴,便会痛苦。面对痛苦,呼救两声,似乎也是一种下意思的行为,却无论如何也不应当是一种“耻辱”。“漆室女”年长未嫁,那是因为她敏感的政治嗅觉,忧患意思,不愿意让婚姻蒙上痛苦。受辱者为保命,逆来顺受,似乎并不高尚。
“夫鲁国有患者,君臣父子皆被其辱,祸及众庶,妇人独安所避乎?”“漆室女”的道德观,与今之学者相较,孰高孰低不好衡量。但学者的功成名就,总不应当让少女的破瓜带有怨愤,更不应当,一鸣惊人而祸及天下吧。
东晋孙绰有诗曰:“碧玉破瓜时,相为情颠倒,感郎不羞难,回身就郎抱。”反映了这个年龄,男女初试的美妙。那个时候,不提倡晚婚。晚婚,则是被人讥笑为“漆室女”。漆室是鲁国的一个地方。那里有个女子,过了婚龄未嫁,常“倚柱而啼”。别人以为她为婚事而啼哭,便讥笑她。实际上她是为“君老、太子幼”的国事而忧患。对于别人的不理解,她以上吊明志,虽然“后三年,鲁果乱”,她却已一缕香魂随风去了。
漆室女的魂归,是古代婚姻观念的不幸,今天大概不会有人因为婚龄而自缢吧。然而前些天却从漳州南靖龙山镇传来消息说,那里一名“16岁少女为逃出淫窝跳下四楼受重伤”。以命相拚,采用极端方式保护自己贞操和尊严的消息,近些年时而披露于媒体。对于这种做法,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同声音的出现,却也有些顺应了时代的要求。
最近女作家陈岚便在网上抛出了“冒死反抗强奸是一种耻辱”的研究成果。这种“保命论”现在很有些时髦,时髦得让很多人感到安慰。因为这种观念,不仅能维护生命,还能维护社会的安宁。人人自保,遇事躲着走,聚众的机会也便减少了。于是“冒死反抗”,不仅被人们责难于强奸、强抢,救难,甚至羞辱到了见义勇为。专家学者因此而邀宠,社会正义,道德观念,却让人茫然起来。
既然“冒死反抗强奸是一种耻辱”,那位16岁的少女,通过跳楼的方式,逃避强奸,寻求尊严,也便成为了不正当举动。大概她的最好归宿,便是忍受屈辱,等到警方解救的到来。然而这样的季节,没能到来,社会的卖淫业,却兴隆了。强奸,无论如何定义,总应当是一种违背妇女意志的行为吧。倘若那女孩不采用跳楼的方式逃避,而是在那里忍受屈辱,大概最终的认定,很可能是一种在“半推半就”中卖淫,而受到拘留。
据说“冒死反抗强奸是一种耻辱”的理论,蕴含有对男人处女情结的反叛。然而,07月24日出现在《现代金报》上的那名宁波“天上人间”歌厅打工的19岁少女,却在遭遇强暴后,仍然选择了跳楼。因为她难于预料,那些施暴者还将使出怎样的手段。也许她的冒死反抗,全身多处骨折,能给自己的生命、自己的前途,带来一点光亮。否则,等待学者的救助,似乎有些渺茫。
学者的救助,虽然有些渺茫,但学者的说教,却常常给人以导向的力量。“16岁少女为逃出淫窝跳下四楼受重伤”,“19岁少女遭强暴跳楼”,是一种“冒死反抗”,人们的同情,社会的救助,自然也便要远离她们。而那些主动寻求性愉悦的少女,却可以为人们所理解。于是近些年,少女堕胎,孩子成为孩子妈妈,也便不再是新闻了。
据有调查资料显示,当今中国19岁以下的青少年中,平均5%—10%的男孩和3%—8%的女孩有过性经历或者性体验。“保命论”似乎紧相连于“品尝论”。《女大学生为美籍华人生子被退学,父子出国不复返》、《女大学生功利感情调查:为嫁入豪门频繁相亲》的消息,纷至沓来。“保命论”似乎又与“交换论”结合了。市场经济了,性,也开始市场化了。既然16岁少女能被送到淫窝,从事经营活动,大学生通过为人生子,嫁入豪门,寻求一条人生捷径,似乎也理所应当。
古老的中国,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衍生着一种前所未有的道德观。人各有天性,每个人的追求不一样,也应当是一种正常现象。但学者专家却以助人放纵为乐趣,这里面的心机,别人不好猜测。但在性的问题上,陆游曾有《无题》诗云:“碧玉当年未破瓜,学成歌舞八侯家,如今惟悴蓬窗里,飞上青天妒落花。”“小家碧玉”,不可能永远,当有一天人老珠黄,性的功利,大概也会淡化吧。
破瓜,对女人,总应当有一点严肃。倘若自愿,自然愉悦;倘若强暴,便会痛苦。面对痛苦,呼救两声,似乎也是一种下意思的行为,却无论如何也不应当是一种“耻辱”。“漆室女”年长未嫁,那是因为她敏感的政治嗅觉,忧患意思,不愿意让婚姻蒙上痛苦。受辱者为保命,逆来顺受,似乎并不高尚。
“夫鲁国有患者,君臣父子皆被其辱,祸及众庶,妇人独安所避乎?”“漆室女”的道德观,与今之学者相较,孰高孰低不好衡量。但学者的功成名就,总不应当让少女的破瓜带有怨愤,更不应当,一鸣惊人而祸及天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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