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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争执中的无赖人性,兼谈教育

(2008-09-22 14:5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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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车祸后,老X去了,人总有一死,这不是问题。为了老X的遗产,某些亲人表现出了过人的贪婪。老x有两次婚姻,前妻留给他一个女儿,后妻为他生了一个儿子,他去世时候,女儿已经结婚生子,儿子尚未成年,后妻正是正值壮年,强悍的主妇。

老x身后留下十多万车祸死亡赔偿金,一套房子,其继承人包括女儿、儿子、后妻、父亲等达成协议分割死亡赔偿金,但后妻却没有履行协议,占有了所有赔偿金,拒不向女儿支付其应得部分,并扬言说:去告我吧,告到哪里我都不拿钱出来。至于房产的分割,更是根本部承认丈夫与前妻的女儿的继承权。此悍妇的行为,拿成都人的话来说就是“耍死皮”。当地基层组织也对此不予干涉,虽然从法律上来讲,基础组织不是法院,无权裁定纠纷,但作为最了解情况的基层组织,是有义务维护安定和谐,教化某些素质低下的人,不做出纠正此悍妇错误行径的行为,也是一种渎职。至于此悍妇,为了一点钱,如此道德沦丧做出盗匪行径,这是为她的儿子树立了一种什么样的榜样呢,如果此悍妇的行为得不到法律制裁,难以想象其儿子会树立正确的是非观。

 我一直认为中国教育的最关键问题是“是对父母的教育,是对教师的教育,是对教育官僚的教育”,,无论什么素质教育、德育教育、无论什么教育改革,都是皮毛。对前面三者的教育才是根基。此三者如果普遍人格缺失,中国的未来堪忧。律师行使职务,让悍妇对遗产的非分之想竹篮打水一场空,其实也是对其周围的人群阐明,做人,还是要厚道。教育也在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中无处不在,你也可能是一个教育家,从自己开始,给你的后代树立一个好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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