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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法律人联盟九月活动总结

(2008-09-22 14:45:31)
标签:

杂谈

分类: 办案手记
 

2008年9月12日晚7点,成都法律人联盟九月活动在成都市君平街天鹏茗茶茶坊如期举行,共计到会十一人。律师、实习律师共五人,企业法务二人,公务员一人,公证员一人,投资公司、会计公司负责人各一人。会上主要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做了交流学习性质的讨论。
首先,各位与会人员做了自我介绍,加深了了解和认识。随后进入第一个议程,各位参加的朋友按照活动要求,对自己学习该解释的相关心得、实际操作经验进行依次发言交流。
会上、蒲浪、罗煜、刘帆、王小雨等人按照活动的要求做了书面发言。没有准备书面材料的朋友也积极发言,热烈讨论。经过讨论,大家达到了对这个司法解释进一步的学习,并对实践中的经验进行了总结的目的。
罗煜显然对解释深入学习,并对解释做出了多处批判性理解,做出了最详细的书面文件,大家对此反响热烈。王小雨认为此司法解释对“裁判中立”有很大的帮助。刘帆认为司法解释更注重司法公正,更有利于法院权威的树立。蒲浪对司法解释中关于未约定履行日期的合同如何确定诉讼时效,结合之前的几个司法解释或者最高法答复做了阐述。
昌雄飞就公证机关对涉及时效的公证业务进行了介绍,表示公证机关一般对时效问题进行实体性审查,提请大家在实务工作中注意。贾川兰也对司法解释提出了自己的观点。马连雨、刘星宇也从公司工作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精辟看法。
从事金融投资工作的欧建波提出了一个自己碰到过的案件,了解了大家对这个案子中时效问题的看法。从事会计工作的周显富对会计工作中的法律问题和大家做了交流。
在大家逐一表述观点之后,进入聚会的第二轮,即对第一轮中出现的有争议的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和辩论。
主要对这几个问题进行了交锋
1、部分债权和数个债权的理解,经过辩论,基本上同意以是否为同一法律关系来判断这个问题。
2、在企业连续的合同往来中,如何将每笔款项和相应的合同对号,大家提出了很多有益的建议和操作办法。
3、与撤销合同、解除合同相关的诉讼时效问题进行了讨论,但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大家表撤销合同应该是受除斥期间约束,解除合同不受时效约束,双方合意和法律规定的情形都可解除。
4、对罗煜提出的劳动仲裁机关受理超过仲裁时效的案件,公司法务如何面对的问题。大家表示要依法提出抗辩,同时要注意保护自己。
马连雨做了总结发言,重申了聚会的意义和本次聚会的理论成果。欧建波建议在国庆之前组织一次腐败聚会,重在交流感情,进一步增进友谊,得到大家都一致响应。
更多精彩内容,由于本人能力所限,无法一一记录。只能在聚会中才能感受大家的智慧和风采。由于大家踊跃发言,外加之由于人员到场时间不太准时,本次活动从7:30正式开始,直到10:30才结束。会后大家依依惜别,皆预计下次聚会将更加成功。
                                                        总结人:蒲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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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八月法律人聚会纪实和法律人沙龙成立决议及加入我们的程序
 

    2008年,一个多事之秋,但无论雪灾还是地震,都不能阻挡成都法律人联盟这个群体的热情。8月3日、晴、午后、东湖畔、间有微风,15位成都法律界的优秀、热心之人士聚于一堂,谈天说地,交流专业,惺惺相惜。并达成共识,建立成都法律人沙龙,及固定的聚会交流机制。
         本次聚会,参会人士有企业法务部人员、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刑警、法学研究生、工商管理研究生、人力资源专家、会计及其他行业的法学爱好者等等。参加者所在行业较广泛,各行业的交流,让各自受益匪浅。限于隐私所在,就不一一透露各自更详细的信息,愿意和我们认识的成都法律界朋友,欢迎参加成都法律人沙龙。
         聚会中,每人花了五分钟左右的时间,进行自我介绍,在此不叙。每人观念的交流,才是最为重要的。近二十年警龄的王警官提出,人当自尊,才会得到尊敬,人定胜天,法律也是人在操作等观点,大家深以为然。某知名企业集团法务部负责人马部长提出要建立一个高素质的法律界朋友圈子,共同促进彼此进步,大家也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形成了法律人沙龙的初步框架。另一位朋友讲了其父亲在代理一起民事案件的过程中,被对方当事人一方的黑道人物勒索的事情,让大家对律师行业的风险不免揣揣。在华润集团法务部工作的一位朋友还提出大家可以各取所长,共同开拓律师业务等,也得到积极反响。大家也在会上约定,彼此在自己擅长的领域给予朋友们协助,并共同提高。
        本次聚会最终要的结果,还是会上宣布建立成都法律人沙龙。在此简要说明:
        名称:成都法律人沙龙
        宗旨:和优秀的朋友互相交流,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性质:一个定期成都法律人交流业务、交流生活的机制
        形式:为喝茶或咖啡聚会
        内容:每次沙龙举行前,当期沙龙主持人将收集当期将讨论的热点法律问题提前进行公布。每位参加者务必将自己对相关问题的看法、或对相关法律的实务经验、或者别人的经验形成文字,字数多少不限,五十字也可以,五百字也可以,水平也不论高低,重要的是体现参与沙龙者对于互相沟通提高自我能力这方面的诚意,作为参加沙龙的通行证。(对于参加沙龙的法学爱好者这类人暂不强制要求写书面的法律观点)

          在沙龙举行中,主持人非主讲人,如有新朋友,则先大家简短自我介绍。在各位拿出自己的文字后,每人在固定时间发表自己的见解和看法。每人发表完后,还意犹未尽、有话可说的,就尽可能多发表观点。其余朋友可以点评、批判、切磋。之后,留下半个小时作为聊天时间,大家自由聊天。会后由主持人收集当天形成的文字资料,并写沙龙总结,特别是对于大家的讨论形成的成果,应予保留。
        时间:固定在每个月第二个星期的周五晚7点--10点
        地点:待定,一般在市中心的茶楼或者咖啡馆,以便于各位参加。
        报名资格:
        一、职业要求为律师、法官、检察官、警官、企业法务、公证、鉴定、私家侦探、法律学生、法学教师、法学爱好者、政府法律人员共十二类人。暂时不考虑与法律毫不相关也不爱好法律的人士。
           二、遵守沙龙的宗旨和规则
        报名方式
        加入成都法律人联盟QQ群第五群:50675033  第六群:60199335   第七群:4049190。每次沙龙举行前,会在各个QQ群通知。
        二、直接向 (蒲浪律师)短信报名,由组织者加入沙龙人员名单,并在举行前电话或者短信通知参加人。
        报名格式:
        姓名:    工作单位:      职位:     联系电话:     QQ名:      QQ号
        为保持沙龙成员的素质,请大家理解我们规定的严格报名方式。我们将对此信息绝对保密,除非沙龙参与者,其他人不会知道相关信息。
        
        经过与会人士的自荐和推荐,华西希望集团法务部马部长、汇西律师事务所蒲浪律师、在读民商法研究生尹奕敏、青岛啤酒公司法务王春杰四位热心朋友,将作为沙龙的首批轮值主持人。担负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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