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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杏林随感 |
患者 您知道自己应享受的基本权利吗?
—全科医生培训札记(4)
人吃五谷杂粮岂能不生病,但在生病到医院就医时,对自己应该享有得权利,很多病人或家属不知道或不完全知道,导致在自己得切身利益受到侵害时得不到保护。而从事救死扶伤的医务人员,也不十分清楚病人应享有哪些权利,造成无意侵害病人权利的事情时有发生,使医患纠纷不断,医患矛盾难于缓解,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在倡导“以人为本”,法制建设逐渐完善的今天,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22条明确规定,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是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第26条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当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看病要清清楚楚地看病,就诊要明明白白地就诊,治疗要实实在在地治疗,花钱要规规矩矩地花钱。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患者及家属、医务人员都应知道病人应享有得权利,维护病人的尊严,保护患者和医院的利益。
我国现阶段病人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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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知道权利,才能保护权利,在法制社会逐渐健全的今天,医方应该切实保护病人的合法权利,患方应充分享受自己的合法权利,共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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