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古人212.左雄论“孝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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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笔记《资治通鉴》 |
【合众篇034】左雄(?—公元138年),东汉政论家。南郡涅阳(今河南镇平县南)人。字伯豪,官至尚书令。少有大志,聪明好学,知识渊博;品性笃厚,善助邻里,誉满郡县。汉安帝时举孝廉,为冀州刺史,任内严肃处事。后为虞诩举荐,入朝任尚书。他任尚书令时实行考试选官制度,对完善察举制作出贡献。永和三年(公元138年),左雄去世。
读文摘记
原文:雄又上言:“孔子曰‘四十不惑’,《礼》称强仕。请自今,孝廉年不满四十,不得察举,皆先诣公府,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副之端门,练其虚实,以观异能,以美风俗;有不承科令者,正其罪法。若有茂才异行,自可不拘年齿。”帝从之。(《资治通鉴》第51卷)
译文:汉顺帝阳嘉元年(公元132年),左雄又进上奏书说:“孔子讲‘四十岁时不会有所迷惑’,能判断是非,《礼记·曲礼》称为壮年能出仕为官。请允许从现在开始,孝廉年龄不满四十岁的,不能参与举荐选拔,都得先到司徒府考核,学习经书的儒生应测试所师承的某家之学;从事文职的官员应规定标准写作章表奏议等文书,并将副本送往端门那里专管受理天下章奏的地方,由尚书鉴别才学的真假优劣,来发现有特异能力的人才,以此美化社会风气;如果有不按照科目规定参加考核的,要严正地按法治罪。如果有秀才具备特出的品行能力,自然可以不受年龄限制。”顺帝采纳了这一建议。
读后随笔
左雄其人,在东汉朝廷也算得上是一个有作为之臣。他论“孝廉”,能得到汉顺帝的肯定和采纳,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所谓孝廉,是汉武帝时设立的察举考试,以任用官员的一种科目,孝廉是“孝顺亲长、廉能正直”的意思,凡察举孝廉优秀者,便可实授官职。这种察举制,成了汉代政府官员的重要来源。左雄论“孝廉”,实则谈论察举考试制,因此史称“左雄论制”。由于言出在汉阳嘉元年(公元132年),所以又称为“阳嘉论制”。左雄论制,即阳嘉论制,对汉代举荐制度的改进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而也成了左雄的一大历史贡献。
左雄虽无改革家之名,却有改革家之实。他所论的“孝廉”,本质是要改革察举制度。左雄的改革,没有改革家商鞅那样彻底深刻,但敢于去啃“举孝廉”这块硬骨头,确有改革家的胆识和气魄,是做了一件了不起的大事。长期以来,皇家贵戚操纵孝廉举荐,权门请托、贿赂公行之弊横生,却无人敢碰。左雄入朝为官后,便针对举孝廉的种种弊端,多次上书汉顺帝,实行考试选官制度。他认为,孝廉察举制度是以举荐人的好恶而定,往往出现“言善不积德,论功不据实”的恶劣现象,因此左雄建议实行考试选官制度,例行考试,审核真实,以才取官,从而逐步实现社会风气的改良。他还提议凡违背考试法规者,要严正依法治罪。同时,左雄还提出严惩不轨荐举者的种种规定。施行左雄的改制方案,是对东汉腐朽吏治的一次冲击。尽管没有能够挽救汉帝国的落日,但毕竟影响了东汉王朝的一个时期,对后世考试制度的逐渐完善也有积极作用。
在左雄论“孝廉”中,有个“四十不举”的问题。原话是:“孝廉年不满四十,不得察举”。也就是说,凡不满四十岁的人就没有资格当官。这样看去,似乎有点死、有些左。不过,历史地看,当时提出这样的主张、作出这样的规定,有助于限制外戚、宦官放肆安插儿孙故旧为官和浪荡公子充斥官场。即便有当时的针对性,但也带来负面影响,导致一大批有作为的青年人也被打入另册。事实上,这条“死杠杠”的出台,不仅没能减少官场上的腐败,反而为很多有为之士想在年轻时步入仕途,设置了不可逾越的障碍。这是不合时宜的束缚,是一种绝对化的东西。
据记载,左雄论“孝廉”的第二年(阳嘉二年即公元133年),广陵郡所荐举的孝廉徐淑,年龄不满四十岁。尚书郎诘问他,他回答说:“诏书上说:‘如果有像颜回和子奇一样的特殊才能,则不受年龄的限制。’所以本郡让我来应选。”尚书郎无法反驳。尚书令左雄又诘问说:“颜回听到一件事,可知道十件事,孝廉听到一件事,可知道几件事呀?”徐淑无话可说,于是,被罢黜送回故乡,郡太守也受到牵连而被免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