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古句048.“不教至凶”
(2015-06-27 05: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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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历史笔记《资治通鉴》 |
原句:爱而不教,终至凶戾
【警言读文】
东汉窦太后临朝专权时期,由于窦氏家族成员窦宪、窦笃、窦景在朝廷掌握军政大权,他们的子孙也日益变得骄横放纵起来。公元89年9月,尚书何敞针对这种现象,呈上密封奏书谈了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下面就是奏书中的一段话:
原文:爱而不教,终至凶戾。由是观之,爱子若此,犹饥而食之以毒,适所以害之也。(《资治通鉴》第47卷)
译文:宠爱而不管教,终使他们成为凶恶暴戾之人。由此看来,象这样宠爱子弟,就好象在他们饥饿时喂给毒药,恰恰是害了他们。
简释:“爱而不教,终至凶戾”,意思是,宠爱而不管教,终使他们成为凶恶暴戾之人。此句所涉及的是“不教至凶”问题。运用此句的意义在于,用以说明对子女的管教不可放松。
【读后随笔】
古时,豪门子弟的教育,历来是个大问题。由于父辈的富贵,加之溺爱,往往容易使后辈盲目优越,误入岐途。因此,爱而不教、爱而少教的现象,总是令人担忧。东汉尚书何敞正是出于这种忧虑,上呈奏书讲了“爱而不教,终至凶戾”的道理。意在告诉权贵者们,既要端正自己的行为,更要以身管教好自己的后代。应该说,“不教至凶”的道理,在豪门家庭也是明白的。问题是,他们往往误以溺爱为真爱,致使说起来清楚,做起来却糊涂;有时清楚,有时却糊涂,最终坑害了后辈。所以,在培养和教育子女问题上,千万不能糊涂,莫让“不教”之爱毁坏后辈的前程。
“爱而不教,终至凶戾”,早为“郑母宠子”所证实。《史记·郑世家》载,春秋时期,郑国君王郑武公与妻子武姜生有两个儿子,大儿子称寤生,小儿子叫共叔段。郑武公死后,由寤生继位,后称郑庄公。由于做母亲的武姜很不喜欢大儿子,非常宠爱小儿子,所以怂恿共叔段想办法夺回君位。先是支持小儿子竭力扩大自己的封地,不停地修筑城池、屯田积兵。然后同共叔段里应外合,进攻郑都。对此,郑庄公早有察觉和防备。当共叔段起兵攻郑都时,庄公出奇兵打败进攻者,共叔段逃亡他处,后走投无路而自杀身亡。郑母武姜最终流下了“爱而不教,终至凶戾”的惭愧泪水。
当然,古代也有深明大义的母亲,深知“爱而不教,终至凶戾”的道理。《旧唐书六十二卷》记载,隋朝的时候,有“郑母诫子”之事。说的是郑善果的母亲以管教之爱,让自己的儿子成了栋梁之才。郑母二十岁时就成为寡妇,她品性贤淑聪慧,博览史籍,精通治家治国道理。在郑善果做官的早期,她严格要求儿子精忠勤勉、清廉自律,“听其理事,当理则悦,不当责愧之,故善果励己为清吏”。善果做了大官,袭了公爵。她仍然纺纱织布,每天一直到半夜,才去安睡。郑善果见母亲这般辛苦,便对母亲说:“现在儿子已做了官、封了侯,所得的俸禄也很富足了,为什么还要如此辛劳呢?”郑母听后,对儿子说了以下一番话,进行了告诫。
“汝年已长,吾谓汝知天下之理,今闻此言,故犹未也。至于公事,何由济乎?今此秩俸,乃是天子报尔先人之徇命也。当须散赡六烟,为先君之惠,妻子奈何独檀其利,以为富贵哉!又丝纺织,妇女之务,上自王后,下至大夫士妻,各有所制,若堕业者,是为骄逸。吾虽不知礼,其可自败名乎?”
在郑母看来,人大了莫忘理,官高了莫忘根,封爵了莫恩,俸多了莫忘本,不做贪腐官,不做懒惰官,不做安逸官,尽职尽责地办好公事。在母亲的告诫下,郑善果后来官升尚书,并“正身奉法,甚有善绩”。
其实,当下的各行、各业、各单位以及各个家庭,亦应懂得“不教至凶”的道理,皆有一个爱与教的问题。你是管理者,你就有责任去爱去教被管理者;你是战争指挥者,你就有责任去爱去教被指挥者;你是一家之长,你就有责任去爱去教自己的子女。全社会都要关心爱护教育年轻一代,让他们健康成长,乃至成为优秀人才。在这个问题上,马虎不得、糊涂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