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古句001.“职礼分名”
(2015-01-30 06:2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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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笔记《资治通鉴》 |
原句:职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
【警言读文】
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周朝天子威烈王在魏斯、赵籍、韩虔三卿大夫的重重施压下,正式册封魏、赵、韩为诸侯,“初命晋大夫魏斯、赵籍、韩虔为诸侯”。魏斯、赵籍、韩虔由卿大夫升为诸侯,打破了西周宗法礼教及等级名分,因此,司马光在评述中有以下之看法:
原文:臣闻天子之职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何谓礼?纪纲是也。何谓分?君、臣是也。何谓名?公、侯、公、卿、大夫是也。 (见《资治通鉴•周纪一》第1卷)
译文:我知道天子的职责中最重要的是维护礼制,礼制中最重要的是区分地位,区分地位最重要的又是匡正名分。什么是礼制?就是国家王朝有纲。什么是区分地位?就是君君臣臣有别。什么是正名?就是公、侯、卿、大夫有序。
简释:“职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礼”,其大意是,履行职责最重要的是维护礼制,维护礼制最重要的是区分地位,区分地位最重要的是匡正名分。此句说的是“职礼分名”问题。摒弃它的封建色彩,后来的用意是,泛指履行职责重在遵守规章制度。
【读后随笔】
这是《资治通鉴》开头的“臣光曰”。所谓“臣光曰”,就是臣司马光的看法,包括建议、议论、评述等。古人十分看重礼制、地位和名分,“职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让帝王明白,履行职责最重要的是维护礼制,维护礼制最重要的是区分地位,区分地位最重要的是匡正名分。通俗地说,礼是纲,守礼必须定位、正名,君臣关系不可颠倒,高低贵贱不可模糊。权贵支配贱民、贱民服从权贵理所当然;上级指挥下级、下级服侍上级天经地义。“贵以临贱”、“上之使下”就像心腹控制手足、树根支配树枝一样。
早在西周宗法礼制下,就十分讲究等级名分,卿归卿,侯归侯,卿是不允许升为侯的。可是,周威烈王却册封三卿为诸侯,岂不是乱俗伤风、破坏等级名分么?司马光也就此发表评论说:“今晋大夫暴蔑其君,剖分晋国,天子既不能讨,又宠秩之,使列于诸侯,是区区之名分复不能守而并弃之也。先王之礼于斯尽矣!”(《资治通鉴》第1卷)在司马光看来,将魏、赵、韩三卿封为诸侯,是周天子带了个坏头,自毁了周礼。
司马光一开头,就亮出了自己的治国主张。从礼的高度,提示统治者治国切莫忘记自己的职责。其实礼为纪纲,早就被封建统治者作为规范人们行动的准则。《论语·为政》中说:“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用道德来诱导,用礼教来整顿,老百姓不仅有廉耻之心,而且人心也容易归服。因此,在那个年代似乎一切都打上“礼”的印记,有礼教、礼命、礼宪、礼节、礼仪等。所以说,集中到一句话:“天子之职莫大于礼也”。正是因为有了这种礼制,天子能够统三公,三公能够率诸侯,诸侯能够制卿大夫,卿大夫能够治民平百姓。如此由上而下的管理,可使四海之众臣服于一人,确保国家机器稳定运行。
“职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从外到内是个很美的句子。从外观看,此句文字简练,排列工整,用三个“莫大于”,将职、礼、分、名融为一体。这样的句子念作起来轻松上口,有可读感;书写起来飘逸夺目,有观赏感;运用起来也不难,只要把握要领,便可借用。比如,当涉及古人是如何对待礼、分、名时,便可引用这个句子。其实,荀子在《非相》中有过相类似的语句:“辩莫大于分,分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圣王。”其意是,对各种事物的区别没有比确定其地位更重要的了,确定地位没有比遵循其礼法更重要的了,遵循礼法没有比效法圣明的帝王更重要的了。
从内涵上看,这句话是昔日帝王的警言,但其美之处在于仍有借鉴意义。就治国而言,最重要的莫过“维纲”,维护和执行宪法,依法治国,即便是西方所谓的民主国家,也有自己的大法,也要维护它。在维纲中,最重要的莫过“定位”,正确地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地方必须服从中央;在定位中,最重要的莫过“正名”,各级各行官员要正确地履行自己的权力与义务,发挥各自的作用。就企业管理而言,必须有可遵循的规章制度,并维护它的严肃性;必须有严密的管理体系,并确保它的畅通性;必须有明确的责、权、利,使三者有机结合,并落到实处。总之,一个国家若要长治久安、一个企业若要不断发展,就得有其法制道德,就得定位正名,就得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模范遵守和坚决维护规章制度,这才是最重要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