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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北京过年禁忌(除夕至正月初五)

(2018-02-13 09:55:18)
标签:

大年

禁忌

分类: 传统文化
     1.妇女禁止参加祭神、祭祖。
    2.正月初五以前不接待妇女拜年。
    3.除夕夜不得争斗谩骂。
    4.说话不得带有“打、杀、砍、病、死”等字眼。饺子露馅儿不得说“破了”,得说“挣了”。
    5.小孩不得哭闹。大人不得打骂小孩。
    6.不要打碎碗、盆。万一打碎,马上说“碎碎(岁岁)平安”。
    7.不要扫地、倒垃圾和泔水。以免把财气丢弃。
    8.不得动刀、剪、针。
    9.不得求医问药和吃药。否则一年生病。
    10.初一不要花钱。否则一年受穷。
    11.不得蒸、炒等炊事。除了包饺子,其他饭菜要在年前做好。
    12.如果信佛、道,初一要吃一天素馅儿饺子,代替全年忌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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