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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特别行政区不限于省级也不止两个(地学名词正误之二十)

(2017-11-08 04:58:58)
标签:

特别行政区

分类: 地理地震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
    由于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的影响力且均直属中央政府,故许多人误以为我国特别行政区一定是相当于省级,而且只有这两个。
    其实不然。我国目前还有一个特别行政区---四川省汶川卧龙特别行政区。它是在卧龙自然保护区(主要是保护和繁殖大熊猫)的基础上,于1983年成立,辖区为汶川县境内的卧龙镇和耿达乡,由国家林业部和四川省共同领导,四川省林业厅代管,实行特区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合署办公的体制。
   我国目前还有一个名为特区(没有称作特别行政区)的县级行政区---贵州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因曾经实行行政与煤炭管理局政企合一的体制而得名,后来政企分离,只有行政职能。
    还有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曾经称为大兴安岭特区,是因为开发大兴安岭的林业资源而设立,而且辖区跨黑龙江和内蒙古,行政中心驻地在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境内的加格达奇。后来改名大兴安岭地区,属于黑龙江省,但是辖区范围和行政中心驻地仍旧。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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