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第三章
第二节 北京市的地域变化
---1948年底,解放军划定东至通州,西至门头沟,南至黄村,北至沙河为军事管制区。---
---1949年2月,临时划定北平的行政区划为三十二区。---
---1949年6月,全市由321个区调改为20个区。
1949年8月19日,将原由北平代管的通州市重新划归河北省。---
1950年5月11日,将内城7个区合并为5个区,外城5个区合并为4个区。---
同年8月,北京区设改为16个区。---
1952年9月,将城区的9个区调整为7个区:东单区、西单区、东四区、西四区、前门区、崇文区、宣武区。郊区的七个区改为6个区:东郊区、南苑区、丰台区、海淀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
1952年9月,将河北省宛平县全部和方山县、良乡县部分,初北安河等9个村庄划归海淀区,其余地区与门头沟区合并成立京西矿区。
1956年2月24日,将河北省昌平县划归北京市,将通县所属金盏、孙河、崔各庄、前苇沟、北皋、上辛堡、长店等7个乡划归北京市东郊区。---
1958年3月7日,将河北省的通县、顺义、大兴、良乡、房山5个县和通州市划归北京市。将通县与通州市合并改设通州区,房山县与良乡县合并改设周口店区,大兴县与南苑区合并改设大兴区,顺义县改为顺义区。
同年4月7日,撤销前门区,其地域分别划入崇文区和宣武区。
同年5月3日,撤消石景山区,其地域划归丰台区,将东郊区改为朝阳区,京西矿区改为门头沟区。
同年5月16日,东单、东四两区合并,改称东城区,西单、西四两区合并,改称西城区。
同年9月20日,将河北省的怀柔、密云、平谷、延庆4县划归北京市。北京市辖界延续至今。
1960年1月7日,将昌平、顺义、大兴3个区改为县,周口店区改为房山县,通州区改为通县。
1963年6月5日,设立石景山办事处,行政级别为区级。
1967年8月7日,石景山办事处改称石景山区。
1974年8月1日,设立北京市石油化工区办事处,行政级别区级。
1980年10月24日,石油化工区办事处撤销,改设燕山区。
1986年11月,燕山区与房山区合并,成立房山区。
1997年4月,通县改为通州区。
1998年3月,顺义县改为顺义区。
1999年6月,昌平县改为昌平区。
2001年1月,大兴县改为大兴区。
2001年12月,平谷县和怀柔县分别改为平谷区和怀柔区。
2010年,东城区与崇文区合并为东城区,西城区与宣武区合并为西城区。
2015年11月,密云县与延庆县分别改为密云区和延庆区。”
点评:
1.本节内容仅涉及临近新中国成立即成立后的地域变化,历史上的地域,如辽析津府、金大兴府、元中书省、明清顺天府等则用地图表示。
2.对“行政区划”和“行政区”的含义区别不清。行政区划,指的是对行政区的划分方法、方案。行政区,则是按照区划方案划分的实际政区。
3.文字、数字表示方法混乱,如“改为、改设、设立、设置”等随意使用,阿拉伯数字与汉语数字随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