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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兆尹公署、京都市政公所、北平市政府--民国时期管理北京的那些衙门(地图中的老北京信息之八)

(2015-12-31 04:50:08)
标签:

民国时期

京兆尹公署

京都市政公所

北平市政府

分类: 传统文化
    顺天府改为京兆地方以后,顺天府衙门也改为京兆尹公署,地址仍在交道口东公街,负责人为京兆尹。公署设内务、教育、财政、实业四科,后增设财政厅、政务厅,指挥各科,辖有巡防队、警备队。
    京都市政公所,1917年设立,负责北京城的市政管理(郊区县仍由京兆尹公署管理)。地址在西长安街新华门对面,现已不存。负责人为督办,由内务总长兼,设四处:一处管总务,二处关交通、卫生、市产,三处管修建,四处关工程,下辖工巡捐局、学务局、传染病医院、各公园事务所等。1922年曾筹备京都特别市,实行自制制,改督办为市民选举3人,中央政府择定1人的市长。但是并未实现
    步军统领衙门,一直保留到1924年才撤销。
    京师警察厅,由内外城巡警总厅改成,在北洋时期一直设立,直属内务部,所在地已成为现在的天安门广场东部一部分。。
    北平市政府,1928年设立北平市以后,京兆尹公署、京都市政公所、京师警察厅等都被撤销,成立北平市政府至抗日战争爆发,抗战胜利以后恢复。地址在现在的中南海西北部国务院办公地,负责人为市长,设秘书处和社会、公安、财政、工务、教育、卫生、土地、公用等局,辖有侦缉队、保安总队、电车公司、自来水公司、坛庙管理所、市属工厂等。(历任市长请参看我2010年6月24、25日的博文)
    附:日伪时期,改北平为北京,1937年在北京设立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管辖河北、河南、山东、山西4省和北京、天津、青岛3市。1940年汪伪国民政府成立后,临时政府改为华北政务委员会。
    注:我在2010年6月27日写过一篇关于京都市政公所的博文,本文是对那一篇的补充、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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