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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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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他喜欢Marc Jacobs Daisy香水那种气味。
如何形容?是微风掠过少女的纤薄肩膀,笼罩一层隐隐金晕。花果清甜,柔软温和。十分容易亲近,涉世未深,样样皆新奇可贵。
两个人坐在一起,有种陌生人搭台子吃饭之感。一个T恤运动裤提着双肩背,一个睡衣领黑滚边白衬衫西装裤。
他不喝威士忌。我则爱煞。
异性对Tom Ford香水都有些畏惧,尤其Black
Orchid的浓稠,“攻击性太强”。这确实是一支绝大多数直男都不能理解的香水——我爱的很多气味都如此,檀木、麝香、烟草、皮革……神秘暧昧,绵延辗转,又多多少少都带了点强势威胁,甚至连我自己也很难表述其中奥妙。
大约香氛在女人脑子里是一篇叙事小说,而男人则是平铺直叙的记录。
不过这不妨碍约会。约会不一定非要追寻某种结果,很多时候只是多认识个异性朋友而已。直到三十岁后,我才逐渐掌握这种气定神闲,不急着表现,不急着讨好,不急着下定论,不急着在物质的细微末节里寻找可能并将其定性为“价值观”。
吃饭,看电影,喝酒,逛展览,漫无目的晒一下午太阳。
事实上他非常懂得挑选食物,配恰好到处的清酒或葡萄酒。没有什么你来我往的防备招数,用不着搜肠刮肚,总是围绕着一些稀奇古怪的话题撑着头哈哈大笑。
期间没人看手机。这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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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机场免税店时,顺手买了两盒Hermes旅行香水套装。
并不打算再为着谁扮演天真无辜(虽然我们内心深处一直都这样看待自己),但与社交活动而言,让对方感觉舒适是种礼貌,嗅觉上侵略性太强会引发头晕恶心的不良后果。
而即使年少时,我也不是那种叫Daisy的姑娘。幸好清新这个层面有诸多选择,要成熟冷静些,又人人受落,Hermes总错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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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左到右,如下:
1,UN JARDIN EN MEDITERRANEE 地中海花园
2,UN JARDIN SUR LE NIL 尼罗河花园
3,UN JARDIN SUR LE TOIT 屋顶花园
4,LE JARDIN DE MONSIEUR LI 李先生的花园
地中海花园的初闻上去有点苦,仿佛隔壁有人在生火熬中药煲,以植物清苦取代花朵芬芳。之后略有甘甜,渐渐衍生出温柔的奶香与木质调,很稳妥。
尼罗河花园香气似乎偏水生调,尤其适合炎炎夏日,以葡萄柚和青芒果的微酸瞬间提神。
屋顶花园比尼罗河花园更甜一点,有活泼的青苹果味,主调是玫瑰花香的柔美,少女气息十足。没什么突出,也不会讨人厌,感觉上会深受少男欢迎(反正我跟少男也不熟)。
老好李先生的花园,男女皆宜,即使成为街香也不落入俗套。
以上全部,人见人爱,闻起来显瘦,初次约会的万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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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左到右,如下:
1,Jour d'Hermes 爱马仕之光
2,Voyage d'Hermes 爱马仕之旅
3,EAU EDS MERVEILLES 橘彩星光
另一个路数的系列,四瓶装,尼罗河花园没拍进去,这几味收集大抵是品牌较受欢迎的一个套装。
爱马仕之光是个很有趣的香水,百花齐放,却没有过度的甜。有人闻出了芹菜,有人说是“过度疲惫”的柑橘味(大约是烂熟了)……我感受不到这些,只觉得接受度颇高,没有青涩,没有酸。不分什么调子,就是亮堂堂地放着,你来闻,喜欢便留下,自顾自散发光芒。
爱马仕之旅是我喜好的那种,偏中性,有檀香调。若你小时候用过檀香皂,就会明白我的意思——夏日傍晚洗完澡,一身燥气尽褪,咬一支赤豆桂花棒冰坐在门口,无忧无虑那种舒适。
橘彩星光如其名,掰开柠檬与苦橙瞬间溅开汁水,又很快融入粉红胡椒与各种木香,像那种少女时期就老成的女子。
我必须承认,我放不下Tom
Ford那邪门的任性狂野,也许正因为骨子里极其缺乏,于是向往。而Hermes则永恒大方得体,似一辈子做人目标,抓了一把迷你小瓶,置放各处,想起时便揉一点进皮肤,片刻安定。
总之人生在世,又没规定非要一条路走到底。喜欢就都备着,一人分饰数角,游走冷静热情之间,无尽想象,无尽可能。
#女人为了买东西总会有许多借口的。今天就到这儿吧。#
人生呀,先把自己的日子过好了最紧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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