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贴一首古诗,韩愈的《雉带箭》:
原头火烧静兀兀,野雉畏鹰出复没。
将军欲以巧伏人,盘马弯弓惜不发。
地形渐窄观者多,雉惊弓满劲箭加。
冲人决起百余尺,红翎白镞相倾斜。
将军仰笑军吏贺,五色离披马前堕。
将军欲以巧伏人,盘马弯弓惜不发。
地形渐窄观者多,雉惊弓满劲箭加。
冲人决起百余尺,红翎白镞相倾斜。
将军仰笑军吏贺,五色离披马前堕。
这是描写当时的军阀张封建牛叉轰轰地狩猎的情景,“此愈佐张仆射于徐,从猎而作也”。虽然有些“以文为诗”的弊病,但描述生动准确,读之如临其境,对的起“文起八代之宗”的八大家“领军人物”的美誉。当然,用如此欣赏的态度来对待一个美丽生灵的残死,实在太不人道。但人类古来如此,老祖宗本就是以狩猎为生,亦无可深责。这话题有点严肃,打住不谈。
我工作的地方算是偏远之郡,毗邻农村并且背靠群山(严格地说应该是丘陵,海拔不够),野生动物资源还算丰富。今年夏天,一米多长的赤链蛇我就亲手擒获两条,红黑条纹相间,看起来十分骇人,让人想起“赤链仙子”李莫愁。赤链蛇本身并非毒蛇,它斑斓的体色纯粹属于“忽悠”,按照中学生物课本的说法应该是“拟态”而不是“警戒色”。其中有一条险些被人铲死,我大喝“锹下留蛇”救了它一条性命。但愿这是一条修炼成精的千年蛇妖,也许几度轮回之后还能报答我一番。但它在我手中蜿蜒之时,因惊吓过度而完全失态,竟至于尿了我一身,其腥味经久不散。如此说来,道行可能很有限。还有野兔也是经常可以碰到。有一回跟几个同事围追堵截一只小野兔,几个人累的满头大汗,有一哥们还差一点儿摔了个狗啃泥。结果还是人家兔子灵动机敏,几个转折就踪迹全无,众人悻悻然铩羽而归。
鸟类更是不用说,种类繁多,整日啁啾不休。后院水塔顶上住着两只老鹰(因距离遥远无法看清,所以种类不明。当然,就是近在咫尺我也未必鉴定的出来),时而盘旋上空,若赶的巧,能见到其俯冲下击的英姿。有时侯黄昏会上演与一群喜鹊大打出手的闹剧,基本上每次都因寡不敌众而溃退。堂堂空中霸主,也难免有家不能回的窘境。不光老鹰夫妇,本人也曾经跟喜鹊们结下梁子。那回是中午饭后,我在林间小路上以正常步速行走,也没招惹到谁。但是,一群喜鹊无故对我进行了暴风骤雨般的袭击,我左遮右挡抱头鼠窜才保住了我的明眸,但头上身上却点缀了好几处鸟粪。事后我琢磨了,可能是有一只小喜鹊不慎跌落,我正好从其附近经过,大概其族“鸟”护幼心切才采取了主动攻势启动了“有事法案”。好人不跟鸟斗,寡人赦免了它们的罪行。
还有一种值得一提的鸟就是野鸡,我这里经常可以看见雄鸡拖着长长的尾羽携妻妾飞过树梢。野鸡并不是擅飞者,有时甚至会被院子里的狗捕获,所以有近距离接触的机会。经我仔细观察,它的真身正是国内分布最广的雉类----环颈雉。环颈雉虽然远算不上珍稀动物,但好象也有位列省级保护动物之荣。但周围的饭店----一般是所谓农家宴---把环颈雉等鸟类搬上餐桌的现象并不鲜见,据调查其中多数并不是人工养殖的,而且屡禁不止。我不是动物解放或者动物福利的倡导者,但也坚决反对滥捕滥杀野生动物。毕竟并不是生活必需品,有必要非得吃这些吗?
啰嗦了这么多,还有些语无伦次,原因很简单。今天驱车外出,行至某村外小路时,一雌性环颈雉惊起而飞,因其飞行动作笨拙而我驾驶员躲闪不及,不慎将其撞落在地。经抢救无效于下午四点多不幸辞世,享年不详。鸟死不能复生,亲戚或悲余,他人已作歌。为了更好悼念它以寄托我们的哀思,我把它给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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