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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性话题女主持征婚 |
分类: 闲言碎语(纯粹呷凉白开) |
问朋友借关于古代女子的书,他送来一本《红颜知己》,翻了几页,想写一篇“红颜其实是被累死”的文字。结果今天我后知后觉看到博首的著名女主持征婚条件,才想到有些蓝颜的下场会更惨。
列征婚条件,这个也无可厚非,每个女人梦中都有合乎自己标准的王子,至于后来嫁的那个人是否达到了其百分之一,也无人去追究了。凤毛麟角,方显珍贵。得不到,才有遗憾才能继续做美梦,或者说能保持一颗不安分的心,以达到张爱玲所说的“驻颜有术”,进而有“高级调情”的欲望。
看有些条款,比如前七条,虽然苛刻了点,倒也总结的象找圣人。这样的男人或许有吧。咳,我们每个人平时接触的人力资源也就这么点,谁知道那个完人是不是活在别人身边呢。引起非议的恐怕是第9和16条了。9是生理习惯,16是个人隐私了。
这公告一发,后果严重。试想,若合乎其它条款的男人真的存在,真的爱上了你,真的想娶你,大概也无脸出门了。因为他的朋友亲戚周围的人即便不会嬉皮笑脸的明问,您不站着撒尿吧,您包皮割了吧。也会暗自笑的肚子疼了……
其实,女主持大可训练爱人遵守第9条,好保持在家改变习惯。可以在同居或者结婚时送爱人去医院做掉第16条。而不是公开这样标榜。她这样做的唯一目的是,向众人宣布,她不想结婚。而那些对她有蠢蠢欲动之心的男人至此也该退避三舍了。
因为,没有哪个圣人般的男人(普通男人也不行,除了性变态)能受得了被人围观着,用暧昧的眼神看下半身,然后暴笑的场面……
当然,幸亏男人的红颜多不是妻子。同理,女人的蓝颜也多不是丈夫。那些有志为蓝颜的人,可以长出一口气了。也幸亏女人极少会公开列出女主持的第9和16条来要求对方。不然,蓝颜该改名叫汗颜了。忽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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