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虎照”造假者周正龙涉嫌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案二审十七日晚间终于尘埃落定。作出最终裁定:判周正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犯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期三年执行,并处罚金两千元人民币。所得两万元奖金上交陕西省林业厅。
尘嚣一时的“华南虎照”事件至此是否可以告一段落?
笔者以为,就此让这一事件暂时被遗忘,或者说是被封存于记忆中或许并没有什么不好。执行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期三年执行。这样的判决从纯粹司法意义的角度而言,可谓是在维护了法律之尊严和公正的同时,也“法律”的对周正龙网开一面,使其免于了牢狱之灾。
说实话,对于这样的结果,笔者真诚的为周正龙感到高兴。毕竟,周正龙其实和你我一样,在这个喧嚣并且是不那么美好,有时候甚至可以说是丑陋的世间,都是一个可怜的谋生者。
从某种意义上说,在整个“华南虎照”事件中,从一开始周正龙就踏入了一种身不由己的陷阱,尽管其最初或许根本就无法意识到这一点。但是,很迅速的,不无中国农民传统智慧或者说狡黠的周正龙就清醒的意识到了自己处境的尴尬,以及可能遭遇到的某种潜在的危险。
这一切是如何会发生,发生的确切之时间的节点又在哪里?其实及至今日,恐怕都无法找到准确的答案。但是至少就暴露于外之冰山一角而言,陕西省林业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以周正龙所提供之虎照为证据,向世人宣告镇坪存在着野生华南虎的消息,这一事实无疑意味着政府公权力正式地,也是公开的涉入了此前至少表面上乃是农民周正龙个人行为的“虎照事件”,需要说明一点,如果没有这种政府公权力的介入,则“华南虎照”事件能否成为后来的“华南虎照”事件实在是很值得怀疑。
在笔者看来,政府公权力的介入,使得事件的走向开始朝着令周正龙个人身不由己的方向发展。或者可以说,从那时起,周正龙就已经被注定了一出大戏之中的配角之角色。而舞台中央的主角显然已经是公众舆论与陕西省林业厅,而故事情节也已经演变为在对虎照真伪的表像争论中,对政府公信力的实质追问。
至此,拍虎的周正龙也就终于骑虎难下。而虎背上的周正龙在舆论对政府公信力紧逼不舍的追问中,也就注定了会以一幕时代喧嚣中之小人物的悲剧情节而结束自己配角演出的悲剧命运。
是的,在笔者看来,不能说周正龙无辜,但的确可以说周正龙是一个悲剧人物,其悲剧性就在于,当一艘船无可避免的触礁而沉时,周正龙才发现最终自己竟是那惟一被剥夺了弃船逃生之权利的小人物。或许,此时此刻,留给周正龙惟一现实而可能的选择就是如何自救,以避免让自己随那条破船一起沉没。
当周正龙终于可以抓住“缓期执行”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的时候,当周正龙终于可以靠着这最后一根脆弱的稻草将自己从毁灭中解脱的时候,当周正龙终于能够继续在自己可怜的几亩薄田之上自由的呼吸新鲜的空气的时候,笔者不知道周正龙内心会有怎样的感触。是悲凉于权力的无情与无耻?还是痛悔自己曾经自以为是的自作聪明?是感叹世事的无常?还是哀叹自己蝼蚁般的命运?
或许周正龙更多是在庆幸自己农民的狡黠吧?
但无论如何,今天,笔者都无意追问、批评、指责周正龙。因为,每一个时代的小人物其实都有自己身不由己的无奈和悲剧。也因此,笔者只想祝愿周正龙从此后一路走好。
周正龙究竟是被谁所牺牲?而已然被损伤的政府公信力又是否真正的得到了修复?许多问题并非“法律”可以回答,那就把答案的寻找留给时间吧。相信时间终究可以证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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