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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帽子游戏该停止了

(2007-11-20 20: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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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

    11月20日,《人民日报》报道:前不久,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正式发文,命名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为“中国梁祝文化之乡”,同时批准鄞州区建立“中国梁祝文化博物馆”。消息一出,立即引起热议。因为在此之前,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已经命名河南省汝南县为“中国梁祝之乡”,浙江上虞为“英台之乡”。一对“梁祝”,三个“家乡”,这真把大家弄糊涂了。

    对于自己为何要将“梁祝”这一女嫁三夫,在新闻报道中,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自然是振振有词,确有道理。那道理该协会说的很啰嗦,笔者简单的转述,就是该协会认为,“文化之乡”自有该协会认可的标准,凡符合此标准者,皆可“文化之乡”,因而,一女多嫁原本正常。

    笔者向来认为,这世间所谓道理,其实许多那就是人说出来的。区别不过在于会说不会说,亦或是说的高明与否的问题。说的高明,众人认同,道理似乎就有了真理的味道;说得拙劣,天下反对,道理自然也就身败名裂,再也难以成其为道理。因此,这里笔者也就无意和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就“文化之乡”之标准问题,以及是否可以一女多嫁进行讨论。

    笔者更想说的是,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自己缝制一顶荣誉小帽,然后又一腔文化保护的热情,四处以这顶自己缝制的小戴荣誉别人,这种行为究竟是否合适?

按照官方正式说法,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是全国各民族民间文艺工作者自愿结合的群众性文艺学术团体。不过这仅仅是官方的正式说法。其实对于类似这种……工作者自愿结合的群众性…团体,民间有一种非正式说法,就是“二政府”,其意大盖是指这类团体虽非政府部门,却又多多少少有些政府的影子。

    笔者一直都认为,许多民间说法尽管可能不够准确,缺乏严谨,没有概念的准确性,但却不无比喻的生动、形象,因而也往往大致不错,很有其道理在内。

    因此,在笔者看来,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之所以能够缝制“文化之乡”的帽子荣誉,恐怕还在于其“二政府”的身份特征。换句话,该协会如此行为,多少是有几分,以民间名义,借政府之势,而谋小团体之某种利益之嫌疑的吧?

    该协会负责人信誓旦旦的说,“文化之乡”的评选完全是工艺性的,协会没有收一分钱。对此笔者也完全相信,但问题是协会不收钱是否就意味着参与其事者个人就没有从中得到某种好处呢?如评选总要有评委吧?那么评委个人是否可以领取一点评委费呢?依笔者之见,评选如果收钱,那是以某种公共性质的资源谋取某种小团体的利益,而不收钱,则是以某种公共性质的资源,且又加以公益的名义而谋纯粹的个人私利,则性质更为恶劣。

    目前,类似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之“文化之乡”的帽子荣誉,真可以说是早已令人眼花潦乱,数不胜数了。之所以会有人热衷于缝制种种荣誉帽子,也有人热衷于买来戴戴,根本动因其实不外乎利益二字罢了。本来你情我愿,似乎无可厚非,然而,这种荣誉买卖的游戏中,却是某种公共资源被某些人为一己私利,借政府之势而无偿占有,而这就有些值得公众质疑和批评了。

    也正因如此,笔者以为政府实在是有必要名令叫听类似的荣誉帽子之买卖。如此,或许不无矫枉过正之嫌疑,但却是现实最好之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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