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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暴城管和弱势商贩都是牺牲品

(2007-06-07 16:37:44)
标签:

不文明执法

城市管理

取缔流动商贩

    6 月11日,《新京报》报道:因乱摆卖被查处的赵菁,不满200元最高额罚款从城管局三楼跳下。苏醒后,赵菁表示是被城管人员言语激怒而跳楼;城管方面则表示,处理报摊本身没错,只是工作方法可能有所欠缺。

    此前,6月7 日,多家媒体报道,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在清理辖区违章占道摆摊时,与一商贩发生摩擦,并与个别市民和学生发生冲突。事件发生后,有关行政执法人员受到严肃处理,六名执法人员被拘留。

    似乎言尤在即,城管即又暴露问题。不能不让人追问,城管究竟怎么了?

    事实上,近年来在城市管理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和被管理者发生冲突,甚至是流血的冲突,早已不再罕见,其极端者甚至会使相关人员付出生命的代价,如发生在北京的小商贩崔英杰杀死执法人员李志强的悲剧事件,相信公众依然记忆犹新。

每每类似事件发生,舆论似乎已经习惯性的,或者说是下意识的,会将冲突的发生归咎于城管的粗暴执法,并将批评的矛头指向城管。

    笔者相信,在绝大多数类似冲突中,恐怕都存在着城管粗暴执法的问题,但是笔者以为,仅仅从城管文明执法的角度来看待,几乎可以说已经是一个普遍问题的城管与摊贩的矛盾与冲突,是不是会忽略掉真正存在的本质问题?

    在笔者看来,目前,城市管理,主要是对于流动商贩的管理,在管理的理念、思路以及制度安排方面,本身就存在问题。那问题就是,城市似乎总是想不无主观的彻底杜绝、取缔流动商贩。事实上这种城市管理本身就激化了城市和流动摊贩的矛盾,而城管人员和商贩的冲突,不过是这种内在矛盾在现实中的外在表现罢了。从这个意义而言,笔者以为,无论是粗暴的执法人员,还是违章商贩,都可以说是城市管理制度安排的牺牲品。

    毋庸讳言,城市流动商贩可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一现象足以说明,城市对于流动商贩有着内在的需求。因此,需要反思的就是,对于流动的自由商贩,城市是否有必要为其提供一个合适的生存空间?如果必要,那么这一空间又应当如何选择和确定?

    其实,随着生活方式和内容的发展变迁,城市会自发淘汰某些流动商贩,如笔者童年记忆中“磨剪子嘞镪菜刀”和“换大米”等等小贩的吆喝声。而今天城市取缔流动商贩,难就难在这种取缔不是城市的内在需求。

    因此,笔者认为,城市管理不应当仅仅着眼于如何取缔流动商贩,而是应当思考如何让流动商贩规范有续的流动叫卖。并且,这种秩序首先应当是在城市居民和商贩之间自发的相互选择的过程中形成,而不是出自城市管理者对于城市秩序的某种主观的构想。然而,到目前为止,似乎国内还没有哪座城市真正实践这样的理念、思路及制度安排,虽然上海曾经表示将对城市流动马路摊贩开禁,但何时落到实处依然未知。

    城市,为什么就不能向流动商贩敞开怀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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