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样的伤害和愤怒会使一个男人失态?会使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说出这样的话:“……良心都被狗吃了啊……无耻!无赖!无聊!”?
黄健翔对南方某大报记者吴虹飞愤怒的指责,甚至说是谩骂也并不为过,再次使自己成了网络上的热门人物。
对于黄健翔的愤怒指责,吴虹飞在自己的博客里撰文自我表白,且配以自己乳沟招摇的玉照。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尽管时间已经过去了几天,深感委屈的女记者对于董路颇具杀伤力的追问却并不回答。
那追问之一是:
“‘做记者还不如做鸡,做鸡还能挣钱呢!’,请问,这是你自己在电话里对我说的吧?
如果是你说的,(按照你的中介笔法)这算不算——‘自白’?”
笔者坦承,写下上述文字时用了点所谓的春秋笔法。
话先扯远一点,黄健翔辞职后,尽管当事双方,央视和黄健翔本人都主动选择了低调,但辞职事件依然迅速成为了社会热点,并且那热的方向同样迅速的脱离了最初所带有的某种严肃性,而滑向了娱乐化的轨道。
对于这种很是有几分闹剧性质的事件演化,笔者以为或许可以说是因为,当时代在没有可能严肃的时候便自然会选择娱乐。
笔者相信,如果事件仅仅被娱乐化,黄健翔除了无奈之外或许并不会愤怒。然而,记者吴虹飞的出现却改变了一切。黄健翔之辞职似乎要被"严肃认真"的对待并且思考了。或许这正是黄健翔最终同意接收记者采访的原因。
随后,《狷狂黄健翔》一文见报,黄健翔被解读为昨日的足球解说员,今日的娱乐圈明星,并且是一个充满个人利益考量,且为人不无道德瑕疵的娱乐圈明星。而完成这种解读的工具,显然是记者熟练挥洒的“春秋笔法”。
黄健翔被记者熟练的“春秋笔法”狠狠的涂抹了一层败德小人的油彩,因而愤怒,故此谩骂。
对于黄健翔本人,对于黄健翔的辞职,媒体当然有解读、诠释的权力,但这种权力,并不意味着就可以采用任何手段以实现自己想要的、预设的解读和诠释。
这里笔者很想问吴虹飞女士两个问题:一是您采访黄健翔之前和采访之中,是否告知了对方自己的采访意图和目的?二是稿件公开发表前,是否请黄健翔本人看过?
之所以问这两个问题,是因为,《狷狂黄健翔》一文虽然刊发在南方某大报的“新闻”版,但严格说来其不能算是一篇新闻报道,因为整篇文章行文之间,流露出了太过强烈的记者个人的情感色彩,其强烈程度甚至使记者在肆意挥洒“春秋笔法”时,又不得不搀杂了太多的直抒胸意。
新闻报道固然只要对所报道的事实负责就够了,但类似《狷狂黄健翔》这类的带有强烈感情色彩、评论成分的文章,则记者不仅应当对所说事实负责,更应当对自己获得那些在文章中呈现为片断的事实之手段负责,因为片断的事实往往总是难免对事实本来意义的歪曲,所以如果记者在采访前即不准备呈现完整的事实,或者说仅是想呈现重新结构之事实,从而实现某种观点的表达,则至少有道德上的义务告知被采访者。换句话说,作为记者不应当以隐瞒采访真实意图的手段获得对方接受采访的机会,因为这样做无疑意味着欺骗。
作为记者真的可以宽容自己以欺骗的手段完成采访吗?真的可以宽容自己以对片断的新闻事实进行重构为手段,从而实现自己对那事实的主观解读和诠释吗?当记者在以上述手段行使自己的某种职业权力的时候,是否也可能是在不负责任的滥用这种权力?
是否可以说,黄健翔的愤怒和失态,无疑从一个侧面反应了当下某些记者在行使自身职业权力时的某种失范?而这或许才是更为值得反思和批评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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